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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9:34:03

关于2015年选调生通知选拔的工作通知已经发布到各市州委组织部等相关的部门了,一些基本的规定和条件已全部列出来。以下这篇选调生通知范文由资料网整理发布。
 
选调生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办、科),有关高等学校党委组织部:
  选调政治素质好、志愿服务基层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有利于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在基层成长成才,有利于为我省各级领导班子战略储备一批对老百姓有感情、有基层工作经验、能担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2015年继续选拔一批选调生到我省乡镇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510人。其中,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310人(定向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调5人),定向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中选调200人。
二、选调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湖南省2013年以前(含2013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敢于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干部两年以上、院(系)以上学生会和团委(支部)干部;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奖励。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3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省内有关媒体上发布《湖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组织推荐。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大学生村官、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推荐工作由各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具体步骤:
    (1)考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
    (2)院(系)党组织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人员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向上级组织部门提出推荐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对象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村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申请定向选调的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填写《选调到湖南省乡镇、村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不能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市州推荐同一名对象。
    (3)高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市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对象名单,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调生的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同步进行,统一组织。所有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3月31日9:00至4月4日17:00,登陆所报考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4月25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原件(推荐表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和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一经查实与本人情况不符,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严肃处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有关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各市州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原则上在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
  (四)考察。6月上旬,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高校和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真实、客观的考察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6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听取各市州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调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由市州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工作安排和管理。7月上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分配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并组织新录用选调生到所分配的单位报到上班。选调生行政关系安排到以县为单位、乡镇总体空编且有空余行政编制的乡镇,人员必须在所辖村工作2年。在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由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是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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