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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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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整
理 2014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社会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区委、区政府将于教师节表彰一批在全区教书育人和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督导评估考核情况推荐产生。
2. 模范教师的评选在各中小学校推荐上报的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人选中进行,此次不再进行推荐。
3. 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校的班主任教师。
4.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在职教职工和区教育局机关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班子成员无违反党纪政纪现象,教职工无违反师德规范现象,在校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学校未发生较大影响的各类事故。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4.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学校的各类教学成绩在全区同类学校名列前茅。
5.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注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办学特色明显,在全区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教师的评选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③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④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探索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为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一定作用。
2.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①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②热爱班主任工作,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社会公认度高,近5年来所带班级在行为规范评比和特色班建设中成绩显著。
③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④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以上),曾获校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德育特色示范班级等荣誉称号。
⑤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近5年来有1篇以上德育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奖。
3.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②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③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
④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推荐办法
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实行差额评选。未当选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的推荐人选,参加下一层次荣誉称号(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按学校教职工人数的4%测算,上报的推荐人选中,一线教师和班主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90%。
四、奖励方式
表彰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教师节期间,区委、区政府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材料要求
1.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要填写先进集体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1000字左右的学校典型事迹材料。
2. 被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模范班主任的推荐人选,要提交荣誉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 模范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4. 各学校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选推荐。推荐的人选,必须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推荐造成影响的,取消单位名额。
4.各学校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各个层次的表彰奖励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5.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报送有关材料。上报的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要排出顺序。
6.在评选推荐时要把好计划生育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本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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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社会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区委、区政府将于教师节表彰一批在全区教书育人和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督导评估考核情况推荐产生。
2. 模范教师的评选在各中小学校推荐上报的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人选中进行,此次不再进行推荐。
3. 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校的班主任教师。
4.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在职教职工和区教育局机关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班子成员无违反党纪政纪现象,教职工无违反师德规范现象,在校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学校未发生较大影响的各类事故。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4.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学校的各类教学成绩在全区同类学校名列前茅。
5.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注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办学特色明显,在全区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教师的评选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③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④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探索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为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一定作用。
2.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①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②热爱班主任工作,能够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工作职责,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社会公认度高,近5年来所带班级在行为规范评比和特色班建设中成绩显著。
③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④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以上),曾获校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德育特色示范班级等荣誉称号。
⑤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近5年来有1篇以上德育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奖。
3.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②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③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
④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推荐办法
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实行差额评选。未当选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的推荐人选,参加下一层次荣誉称号(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按学校教职工人数的4%测算,上报的推荐人选中,一线教师和班主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90%。
四、奖励方式
表彰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教师节期间,区委、区政府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五、材料要求
1.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要填写先进集体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1000字左右的学校典型事迹材料。
2. 被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模范班主任的推荐人选,要提交荣誉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 模范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4. 各学校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份,内容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选推荐。推荐的人选,必须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推荐造成影响的,取消单位名额。
4.各学校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各个层次的表彰奖励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5.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报送有关材料。上报的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要排出顺序。
6.在评选推荐时要把好计划生育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本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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