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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意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7:29

关于在全区进一步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我区广泛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尊重劳动的氛围正在形成。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以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传统,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区蔚然成风,区文明委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要提高对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中央文明委把“文明餐桌行动”纳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一项测评指标进行考核,体现了中央对“文明餐桌行动”的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文明餐桌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迎接测评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抓手,摆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消费的文明风尚。
  二要突出重点。一是明确“文明餐桌行动”的主体。“文明餐桌行动”关键要从宾馆、饭店、酒店等各类餐饮企业抓起,从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的食堂抓起,明确餐饮企业和食堂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的要求融入到企业经营理念中,落实到管理实践中,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二是扩大“文明餐桌行动”的覆盖面。中央文明委按照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餐饮单位实际数量进行考评打分,所以要进一步动员组织餐饮企业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之中,组织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踊跃参与。目前全区还有许多单位未参加“文明餐桌行动”,要在巩固原有参与单位的基础上,重点动员未参与的餐饮单位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争取在今年测评前达到全覆盖的目标。三是明确内容提升质量。开展四大宣传:摆设宣传牌;张贴《淄博市文明餐桌公约》;张贴宣传海报,倡导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健康用餐;在餐桌上统一摆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示牌。落实“四主动一引导”义务:指导餐饮企业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顾客使用公筷;主动提醒顾客可以免费打包;主动提醒顾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引导消费者做到:用餐不剩菜、不剩饭、不喧哗,敬酒不劝酒,喝酒不醉酒,注意形象,文明用餐。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去年全区制定下发了《**区实施“文明餐桌行动”方案》,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教体局、区直机关工委等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对餐饮企业落实“文明餐桌行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解决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暴露出来的餐饮店未亮照经营,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无消毒措施等问题。要认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自查工作。在重大节庆期间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营造节约惜福、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引导市民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达成人和食物的和谐,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吃出文明的修养,吃出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要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建立通报制度。要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明察和暗访等方式,对宾馆饭店、机关食堂、学校餐厅等餐饮单位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将督查情况通报给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二是建立考评制度。市文明委已经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淄博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操作手册》,我区也将“文明餐桌行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年终考核,明确要求,加大权重,引导全区各单位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落到实处,确保收到更大成效,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三是建立评比表彰制度。要通过群众推荐、实地考察等形式发现典型,通过评选“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明星服务员”等形式,对落实“文明餐桌行动”的优秀餐饮单位和优秀服务员进行表彰。
  五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类媒体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等有效载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发动社区利用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相关部门利用各种LED、滚动字幕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文明餐桌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编辑: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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