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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农业村绩效评估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21:10


一、总则

1.本评估办法实行百分制考评,考核对象为全镇14个农业村。

2.本评估办法严格实行绩酬挂钩,除基本工资(原来由财政打卡发放的部分)外,以村委会干部编制数(丰禾、教仁6个编、铁船堰3个编,其余5个编)为基数,编平7000元作为误工补助,其中5000元作为责任金进行考核。

3.本评估办法考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计划生育按计生工作年度考核)。

二、分办考核

1.党政综合办评估的工作(11分)

2.城建社区办评估的工作(2分)

3.人口计生办评估的工作(20分)

4.综治稳定办评估的工作(18分)

5.农村财贸办评估的工作(27分)

6.工业项目办评估的工作(7分)

7.社会事务办评估的工作(15分)

三、奖惩规定

(一)奖项设置

1.综合奖项设置

⑴绩效评估红旗单位2个。年终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排名前2位的,评为绩效评估红旗单位,各奖现金6000元;

⑵绩效评估先进单位2个。年终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排名3-4位的,评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各奖现金3000元;

⑶绩效评估进步单位1个。本年度年终考核排名与上一年度相比进步幅度最大且上升名次3位以上(含3位)的村,评为绩效评估进步单位,奖现金2000元。

以上奖项不重复设置。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管、粮食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其绩效评估综合奖项评选顺序按排名先后顺延。

2.单项奖项设置

设立党建、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农村环境整治等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各1个,每个奖现金500元。绩效评估红旗单位、先进单位不再评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二)加分办法

1.年内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定为现场会主会场并作经验介绍或典型发言的,分别奖0.6、0.4、0.2分,只提供现场会场地的减半奖分。

2.年内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评为先进单位的,分别加0.6、0.4、0.2分。

3.民调工作排名前3位的,在总分中奖0.1分。

4.以上3项合计加分不超过1分。

(三)倒扣分办法

1.民调工作排名后3位的,在总分中扣0.1分。

2.对不服从党委、公文网网,谢谢。


2014年度农业村绩效评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