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雨湖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下一篇文章:201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
2014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施方案
株洲市天元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等单位《关于落实和完善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参照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印发《株洲市城市五区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株农机字[2012]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操作方案,具体实施分以下六个步骤。
一、农户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
1、有购机意向者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农机局申请购机。
2、市农机局登录补贴操作系统录入购机者信息、上传购机者身份证和头像照片,确定所购机具的种类、型号、数量和补贴金额。
3、市农机局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并加盖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专用章后交购机者。
4、当补贴机具为牌证管理机具时,市农机局在指标确认书上标明:“此机具为牌证管理机具,请按规定到市农机监理总所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5、市农机局给牌证管理机具的购机者下发牌证管理机具的上户、培训和考证通知书。
二、农户购机
1、购机者持《补贴指标确认书》在15天内到经销商处全价购机。经销商开具发票并录入供货信息。
2、经销商上传人机合影、身份证或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