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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渌江沿岸砂石场整治规范方案
株洲县湘渌江沿岸砂石场整治规范方案
为加强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砂石整治和管理,规范砂石场建设行为,保障河道防洪、水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江株洲段采砂规划》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的原则
依法取缔、合理布局、规范准入、属地负责。
二、具体步骤
(一)依法整治现有非法砂石场
第一步,限期自行拆除。各砂石场业主必须按照《关于整治和规范管理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采砂和砂石场建设的通告》(株县国土资联告〔2010〕1号)的要求,在2010年10月22日之前停止营业、自行拆除砂石场设备和临时房屋等。
第二步,依法强制取缔。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砂石场,由株洲县河道砂石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⑤ 渌口镇1处。布控点为曲尺乡河堤界至王家洲村黑角子湾组区域。
⑵ 河西乡镇规划12处:
① 王十万乡4处。布控点为沿河堤线区域;
② 堂市乡3处。布控点为沿河堤线区域;
③ 三门镇4处。布控点为航电枢纽大坝上游2500m至堂市乡交界沿河堤线区域;
④ 雷打石镇1处。
(三)实行砂石场规范准入
1.准入条件。在全面依法取缔非法砂石场、重新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对每处砂石场设置准入条件如下:
① 砂石场经营业主应向所在乡镇交纳砂石场经营权(无形资产)出让费,主要用于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具体金额由所在乡镇根据当地交通、销售等情况确定。
② 砂石场经营业主需向县砂管办缴纳1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管理办法由县砂管办另行制定)。
③ 砂石场经营业主需与县砂管办签订《经营承诺书》。
④ 联合审批。由砂石场经营业主申请、乡镇初审、县砂石整治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签订《经营承诺书》、交纳保证金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证照。
2.砂石场经营权出让方式。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协议或拍卖等形式进行出让,每个砂石场经营权的出让使用年限为3年。
① 协议方式。属地乡镇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