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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加分办法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收 集 整 理 9
素质拓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加分办法
(一)专业能力
1、“科技读书节”活动
参加学校“科技读书节”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一分;优胜奖及参加者计0.5学分。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参加国际或全国科技创新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省级科技创新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分别计2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参加市(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分别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加国际或全国创业计划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省级创业计划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2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参加市(校)级创业计划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4、学术竞赛(包括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大学生基本功底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知识竞赛等)
(1)参加国际或全国各类学术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3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2)参加省级各类学术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2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3)参加市(校)级各类学术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者,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5、学生社团活动
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满一学年者,经审核认定后,可获得0.5学分。
6、心理健康活动
(1)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计0.5学分
(2)参加“525心理健康活动周”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1学分;参加者计0.5学分。
(二)发展能力
1、艺术活动
(1)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计1分;优胜奖及参加者计0.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