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县公安交警大队制)一、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严守交通信号,听从交通民警指挥。二、行人外出时,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三、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要四、严格遵守信号。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五、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集车或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六、学龄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七、不得损毁和随意拆移交通设施,不得钻跨、倚坐交通护拦、隔离墩。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县公安交警大队制)一、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