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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十星标准”
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十星标准”
1、制度星。每名领导“一联八”,联系1个基层单位、1名基层党员、1户困难群众、1个服务对象、1名致富带头人、1名外出人员、1名留守儿童、1名孤寡老人,每周联系或走访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2、平台星。认真记写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和《民情日记》,开通个人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布,及时回复群众提出的问题。
3、能力星。敢作为、勇担当,坚持“三三制”、“一线工作法”、“文建明工作法”等有效工作方法,带头深入群众、带头解决问题。年度内自主处理2个以上复杂问题或突出矛盾。
4、民意星。对群众感情深厚,本人无群众投诉的问题,或投诉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5、作风星。讲实话、做实事,言必信、行必果,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和照本宣科,本人主持召开的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大会发言不超过8分钟;每月有8天时间深入基层检查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不少于3个月,撰写2篇以上调研报告。
6、效能星。工作效率高,雷厉风行,个人分管和主抓的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拖拉推诿现象,无上级反复催促现象。
7、承诺星。各镇、部门正职领导每年初向单位党员干部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带头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件以上,副职领导每年带头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3件以上,并积极践诺,按期兑现承诺。
8、实绩星。在“项目落实年”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中业绩突出;职责履行到位,个人负责和承担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受到上级书面表彰(正式文件或领导讲话材料)。
9、清正星。为人公道正派,办事公开公正,分管的工作和干部无徇私枉法、厚亲肥友、亲此薄彼等问题。
10、廉洁星。遵纪守法守规,本人和所分管的干部无不廉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