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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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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市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本细则总分限定为7分。

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三、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四、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3.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5.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4.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与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6.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学校行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3.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调动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同时协助校长,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2.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3.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的建议。

4.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5.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五、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科教师是该学科上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2.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或者报告。

3.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每周一节,有教案,每缺1节扣0.1分;下述内容中每缺1项扣0.1分):

1.交通安全教育;

2.消防安全教育;

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用电安全教育;

5.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6.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7.防溺水安全教育;

8.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9.遇自然灾害的自我救护教育;

10.遇社会治安事件的安全;

11. 法制教育;

12. 国防教育;

13.学校安排的临时安全健康等教育。

二、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三、班级至少每周应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根据本地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图片、宣传资料、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支持。

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每年3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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