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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所所长先进事迹材料
我叫,现任县司法局司法所所长。初听到我的名字,我相信在做的很多同志可能认为我是一名男同志。然而,我却是地道的女汉子。我人如其名,只要你跟我相处一会,你就会发现我的性格也跟我的名字一样,泼辣果断,同时带有一点坚强执着的韧性。我担任司法所长虽然才一年多时间,但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已经十年了。十年的基层调解生涯,十年的酸甜苦辣,虽苦尤甘,唯有身临其境,方能品味其中甘甜。因此,今天我给大家汇报的题目是《躬身基层,倾心调解化民忧》。
学法普法,当好法律知识的播种机
大家都知道,在基层工作,特别是在基层司法所工作,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就是调解矛盾纠纷。这可以说是我们基层司法所的一项主打业务,也是我们在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展示职能、树立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同时,多年的调解工作,也使我感受到,基层矛盾纠纷为什么总是调不完,为什么总是不断地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基层群众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民间纠纷不断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我认为必须首先要培养增加基层群众法律素养,只有提升他们的法律素质,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发展。
作为我本人来说,虽然是毕业于省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也算是科班出生,但我在从事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之前一直从事的是电脑平面设计工作,可以说与法律毫不沾边,法律知识明显存在储存不足。有句老话说,干啥学啥,干啥吆喝啥。既然选择了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就一定要熟悉业务工作,特别是要熟练掌握了解基层常用的法律知识,否则,也难以胜任岗位需求。为此,我把补课作为我的首选,坚持每天工作之余,只要有机会,就抓起法律读本开始学习,学习民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知识,我的床头也总是放着一本厚厚的法规汇编,就是希望能抓住入睡前和起床前这一点小小的空隙进行学习,可以说,学法成为了我生活的必须,连刚懂事的女儿都说我是一个“法律迷”。
针对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现状,我在坚持先学一步的前提下,把普法作为提升群众法律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教会群众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特别是每逢“3.15”、“6.26”这些特殊的日子,你就会发现我都是走村串户地在进行法制宣传,帮助解答老百姓的各类法律咨询,成了群众的免费“法律顾问”;同时,到中小学上法制课更是家常便饭,现在镇上的小学生们见到我都亲切的叫我“老师”。一声“老师”的亲切称呼,使我倍感荣兴,心里也是美滋滋的。由于我的法制课准备充分、讲解生动,得到学校和小学生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县电视台还专门对我讲课的现场进行了拍摄和宣传。
法制宣传耳濡目染方能深入人心,但仅凭我一人之力还还远远不够。到任司法所长后,针对镇和村固定法制宣传专栏不足的现状,我又多次找镇领导汇报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场所建设。通过我锲而不舍的努力,镇领导终于同意从有限的镇政府工作经费中挤出10余万元在镇里建了3处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后的法治文化广场,成了群众的休闲娱乐场所,特别是每天早晚都有很多老人小孩和中青年妇女在那里跳舞、读书。每当看见这样的场景,我都会暗自窃喜,在心中对自己说法制广场建设值得。今后我还要争取每年增建一处法治广场,力争全镇每个村都有一个集文化性、娱乐性、知识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
爱岗敬业,甘做化解纠纷的灭火器
有人说司法所干的就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我认为只要我一个人的辛苦,能换来千万家的幸福,就是值得的。
记得刚到司法所参加工作的时候,所长认为我只是一个小女孩,干好司法所的内勤工作就足够了,调解纠纷这样的苦差事小女孩做不了。我却认为群众遇到纠纷既然首先找司法所来帮助解决,肯定是不想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伤了彼此的和气,毕竟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在农村还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于我这个新来者也可以借调解纠纷时机学习业务知识。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所长终于答应让我参与所有的纠纷调解工作。其实,那时我并不懂调解工作,我认为只要有热情就行了。可是ysyk次参加调解就受到的莫大的“委屈”,当时的调解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一起邻里纠纷,一方当事人李某平时就非常的蛮横,邻居关系长期不和。邻居建房需要粉刷,搭建的脚手架需要临时占用他李某家的宅基地,正在搭建时却遭到李某的竭力反对和阻碍。我和所长赶到现场的时候,双方还在激烈的争吵,眼看就要动手打起来时,我本能的上前去制止,想将他们双方拉开。当时没有多想,我就直接去拉李某,可是李某却一把把我推倒在地,对我破口大骂,质问我算哪根葱,凭什么拉他?认为我是明显地帮助对方,让对方好动手打他。听到李某这样骂我,我当时就感到特别委屈,眼泪也不争气的流了出来,真的很想甩手走人。可是我转念一想,如果这点委屈都受不了,以后还怎么从事这行。所长看在眼里,扶我起来,并用最简单的话也是我终身忘不了一的句话安慰说:“习惯了就好了!”习惯就好了,多么简短的一句话呀!可是这样的习惯是需要我们这样的调解员多少次的委屈和泪水才能换来啊!通过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今天,我理解“习惯”二字,它其实就是敬业奉献精神的具体内涵所在。
矛盾纠纷的发生经常是突发性的,在基层做调解,加班加点也是常态。2014年8月11日的下午5点30分,我正搭上从乡镇回县城的班车,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我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新水村书记刘金平的电话,心想一定是有什么纠纷需要调解了。果不其然,刘书记在电话里告知我说,他们村里一位村民朱某在外地务工突然死亡,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请求司法所帮忙解决。人命关天,亲人的突然离去,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讲就是天大的事情。纠纷就是命令。我赶紧让班车师傅靠边停车,迅速赶到新水村与刘书记他们汇合。经过了解,朱某今年62岁,靠常年在外打工谋取生活来源,家中只有一个老伴,且体弱多病。得知朱某在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县建筑工地意外死亡消息后,老人家十分悲伤,想立刻赶到邳州,但又不知如何来解决,心急如火,情绪也一时失控。在安抚老人家的情绪后,我和刘书记商量,由我带队,司法所和村委会共同组成一个小组,当晚就陪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