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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建设先进事迹材料
一、科学规划,坚持把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龙头
按照“全域规划、全域管理”的理念,并根据城市发展定位,高起点、大手笔开展城市规划、策划和设计工作。城市规划编制方面: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先导作用,政府安排投入规划编制经费7800万元,基本实现了城区规划的全覆盖。完成了县城第四轮总规(2010-2030);完成了等城区5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控规全覆盖;完成了等8个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城市燃气、城市绿地系统、应急避难场所、给排水等4个专项规划;完成了等15个建筑设计方案。同时,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认真做好规划许可事项的办理,严格按各项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审批。乡村规划编制方面:完成了2014年的土坯房集中改造点83个村庄建设规划和百里湘江范围内65个村庄建设规划,其余村庄已完成现状测量,计划到2014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村庄布点规划,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已发到各乡镇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启动了等4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5个建制镇有2个镇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麻州镇还被列为全省百强中心镇、市级示范镇,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镇。同时,还做好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规划选址质量安全巡查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执法方面:2014年5月,县委、县政府抽调县规划建设局15人、国土局15人、公安局15人、城管局20人,并招聘了30名协管员,组建了县政府直管正科级“两违”整治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抓宣传、抓调查、抓打击、抓建章,较好的遏制了县城规划区内“两违”现象的发生。同时,2014年创新性地开展了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综合巡查活动,对公建、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私人建房的报建及批后监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整改。此外,还加强了对乡镇规划的监管,成立了乡镇规划监察中队,一年来,共查处乡镇违反规划案件50多起,强制拆除16起。
二、强力推进,坚持把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抓手
推进城市建设,必须以项目为载体。2014年,县先后高标准完成了周田新区“两新”、第三小学、新职校、会杉线升级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城建项目,完成了县城市主干道综合改造。投资13亿元、规划面积达2.14平方公里的月亮湾新区和投资6亿多元的县城“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投资3亿元的环城南路改造工程、投资40亿元的台商基地、投资16.13亿元的百里湘江绿色通道工程等一批重大城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尤其是2014年,县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按照“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按期竣工一批重点项目”的工作思路,计划实施城建项目67个,总投资约120多亿元,其中年度计划投资4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是县城市建设历史上项目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年。全县500万元以上固投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最高增速为46.6%。
三、多头并举,坚持把市场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
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市场化运作,把城市当作资本来经营,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之路。一是市场“筹”资。采用“政府+总运营商+项目开发商”的三级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引入运营商,走民办官督的区域发展路线。如采取BT模式进行了月亮湾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会杉公路升级改造;采取BOT模式运营九二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等等。二是市场“融”资。将城镇国有土地划转到县城投公司,为工业和城市的融资奠定基础。同时,依法公开处置城市闲置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三是市场“引”资。把城市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阵地,积极开展珠三角区域招商引资活动,城市招商工作成效显著。四是坚持“节”资。在建设过程中,本着保证质量、控制及减少投资浪费的原则,优化各类施工方案。强化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监管,节约财政资金。如仅周田新区“两新”项目建设就节约资金近8000万元。
四、严格标准,坚持把监管作为城市建设的手段
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及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图审查备案制、施工许可等各项制度。每季度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建筑业管理“三项制度”检查。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监察局开展县城主要建筑材料询价工作,并每季度发布书面价格信息,并由信息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发布。大力开展质量创优工作,对计划创优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和指导,2014年,县有消防大队营房改造工程、中学第二期学生宿舍、实验学校食堂等3个项目申报2014年ysyk批市结构优良工程奖;县人民银行综合楼、县第三中学实验楼及教学楼ABC栋、新职业技术学校一期二标段、县新职业技术学校一期第三标段、县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大楼等5个工程申报2012年市优良工程。五是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积极推行商品住宅质量分套验收,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提倡推行涉及公共安全私建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标,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落实燃气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水平。
五、以人为本,坚持把群众作为城市建设的动力
城市建设是个宏伟的工程,必须有力调动全县老百姓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一是集中群众力量。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服务大局,步调一致,整体联动,全力以赴打好工程建设总体战。同时,通过网络、电视、展板、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新城建设的重要意义,展示城市建设的各项规划,使全县老百姓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的建设。二是体现群众利益。深入开展了城建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处理工作。2014年,对梳理出来的17大类1589户城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排查处理,累计办结1154户,占总户数的72.6%。县政府出台了《县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共受理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建户445户,其中进入部门审查流程117户,进行危房改造公示57户,发放危改通知书57户,办结证照29户,已开工建设16户。通过城建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处理的开展及规划区内危房改建的实施,有力地化解了一大批陈年积案,解决了部分城市困难居民的居住安全,有力地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坚持建管结合,大力实施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对滨江公园、富东路等园林绿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城区内新增绿化面积达10万平方米。实施了岚山公园六亭一门、七桥桥梁亮化设施等项目建设升级改造工程,城市夜景更加靓丽。深入开展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营造了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