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矫正工作事迹材料
“三化”模式 矫正成效明显---安陆市司法局府城司法所矫正工作事迹
文秘114原创投稿
安陆市司法局府城司法所现有干警2人,辖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4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104人,目前在教60人,占安陆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总数的20%左右。两年来,府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府城办事处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衔接、健全制度、创新管理,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实践,府城办事处已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认真衔接,实现矫正工作程序化
为了彰显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严肃性,府城司法所制定了完整的矫正工作程序。矫正人员接收时有入矫宣告,解教时有解教宣告。每名矫正人员确立了专门的矫正小组,实施“一对一”教育矫正。20xx年5月份开始,我们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先行对矫正对象实行“两个评估”工作的探索,具体由司法所组织实施。即入矫初期危险可能性风险评估测量、矫正对象填写《自我评量表》、《症状自评量表》,使司法所能综合掌握矫正对象对社会危害风险,推动矫正对象管理趋于科学化。严格分类管理措施进行分类管理,管理正规,效果明显。
二、健全制度,实现社区矫正运行规范化
在开展社区矫正这项工作中,逐步形成“五化”矫正工作法。一是资料登记规范化。二是矫正学习专题化。三是思想汇报制度化。。四是社区服务特色化。按照“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管理、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原则,建立了社区服务基地,并设定具体工作岗位。五是帮困解难经常化。对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教育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通过每月上门走访,了解关心他们的实际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三、创新管理,实现社区矫正管理网格化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数多,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经司法所建议,市司法局批准,办事处支持下,在府城办事处将各社区的网格管理员纳入社区矫正工作者范筹。以社会网格化管理划分的网格为基础,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网格员实行“一岗多责”,并将社区矫正网格员纳入矫正小组。同时,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原则,对管理网络实行“五定”,即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职责、奖惩)、定权(权利)、定利(福利待遇)。通过建立管理网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执法环节、方法载体、制度完善以及基础保障等方面向纵深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化管理在市、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纳入半年和全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治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近一年的网格化管理试点,目前,我们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是,管理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