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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司法局长)事迹材料
情注司法写华章
——记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局长**
**,男,4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为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局长。自2008年调入区司法局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情注司法,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思维:探索司法行政新途径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上任伊始,**抛弃等、靠思想,深入基层广泛调研,较快熟悉了基层工作实务和司法工作脉络,经与班子成员深入讨论后,创新提出了“谋发展、求突破、合纵连横”的工作理念,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职责、协调发展、广泛参与、实现共赢”的总体思路,在全市率先开展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使两个工作服务主体能够共同投入到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去,为造就一支“心系基层、热情服务、精通业务、形象良好”的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之后,2011年,他又主导推行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活动,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基层,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ysyk道防线。目前,这一工程已在全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32个,基本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基本达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设置目的。
好方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从长远看,社会稳定的关键在于普法教育开展的深入与否,而有效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素质,使广大群众真正做到学法、守法、懂法应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目的所在。
**带队参观莱芜战争纪念馆
言必行,行必果。为真正塑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全身心地扑在如何更好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上,积极实践新形势下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在“五五”普法中,发挥带头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依托新闻媒体、开展文艺宣传、开辟法制专栏、组织答题等方式,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据统计当年受教育人数达到普法对象的95%以上;“法治**”活动开展以来,全面部署以村、居为普法宣传的主战场,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且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了“法治**”建设活动的实效;抓住村“两委”换届的契机,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带全面,认真抓好依法治村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这些工作方法的施行,全区普法工作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刊上有名,使得全区普法工作跨上了新的台阶,各项工作在全市司法工作中名列前茅。
求实效:塑造法律服务新环境
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坚持“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工作理念。在改进律师队伍管理方面,他积极提升法律服务的行业自律,以党建促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组织律师投身全区经济建设和维稳工作,全面推进律师行业的有序发展。如组织律师参加区领导接访工作,协助区领导调处矛盾纠纷,对疑难矛盾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调处解决。在此基础上,倡导、组织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无偿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无偿为部队、农村、社区上法制课。2011年,又成立了律师为职工维权组织,重点解决劳资方面的纠纷。这两个组织的组建,使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效果更加明显。在民生类纠纷、诉求方面,他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方式,通过降低门槛、畅通渠道、扩大援助覆盖面等方法,不断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同时,组建成立了区法律援助志愿团,进一步整合了我区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条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格局,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参与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社会力量。
攻难点: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特殊人群,也是社会管理创新涉及的重点教育帮扶对象。对这部分人,如果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重新违法犯罪,会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在对我区现状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专门组织进行了研讨和探索性交流,并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在充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创新提出并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基地”,与区就业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帮教培训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迈向社会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他们真正送去了光明和温暖。同时,他还不断通过督导、定期排查等方式,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教,逐步完善区局及司法所管理措施,对在管人员逐一登记,确保不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他把其各个环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使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他又督促建立了管理档案,认真推行了一人一档、定期谈话制度,从而有效地杜绝了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好风貌:诠释政协委员新内涵
作为一名司法领域的政协委员,**全身心地投入到为政协委员争光、为**司法添彩的“一岗双责”工作中,严细认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我区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也为新时期政协委员履职注入了新的内涵。
他积极撰写提案,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他按时参加政协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在本机关上下进行传达学习,做到与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同步,与区政协对委员的要求同步;他多次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以及有关专项活动,积极发挥司法领域的“发言权”,为构建幸福和谐新**建真言、献良策;同时,他又积极利用法律援助等司法活动,大力推行“人本司法”,为社会各有关方面,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等提供强力法律支持,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他带头捐款、救灾扶贫、关心困难职工……在社会上下展示了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2011年5月30日,区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这是司法局多年来取得的ysyk个全国性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区司法局还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先进集体”、“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其本人也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一次。
——记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局长**
**,男,49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为区政协委员、区司法局局长。自2008年调入区司法局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情注司法,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思维:探索司法行政新途径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上任伊始,**抛弃等、靠思想,深入基层广泛调研,较快熟悉了基层工作实务和司法工作脉络,经与班子成员深入讨论后,创新提出了“谋发展、求突破、合纵连横”的工作理念,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职责、协调发展、广泛参与、实现共赢”的总体思路,在全市率先开展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平安和谐共建”活动,使两个工作服务主体能够共同投入到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去,为造就一支“心系基层、热情服务、精通业务、形象良好”的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之后,2011年,他又主导推行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工程”活动,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基层,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ysyk道防线。目前,这一工程已在全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32个,基本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基本达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设置目的。
好方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从长远看,社会稳定的关键在于普法教育开展的深入与否,而有效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素质,使广大群众真正做到学法、守法、懂法应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目的所在。
**带队参观莱芜战争纪念馆
言必行,行必果。为真正塑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全身心地扑在如何更好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上,积极实践新形势下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在“五五”普法中,发挥带头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依托新闻媒体、开展文艺宣传、开辟法制专栏、组织答题等方式,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据统计当年受教育人数达到普法对象的95%以上;“法治**”活动开展以来,全面部署以村、居为普法宣传的主战场,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且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了“法治**”建设活动的实效;抓住村“两委”换届的契机,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带全面,认真抓好依法治村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这些工作方法的施行,全区普法工作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刊上有名,使得全区普法工作跨上了新的台阶,各项工作在全市司法工作中名列前茅。
求实效:塑造法律服务新环境
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坚持“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工作理念。在改进律师队伍管理方面,他积极提升法律服务的行业自律,以党建促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组织律师投身全区经济建设和维稳工作,全面推进律师行业的有序发展。如组织律师参加区领导接访工作,协助区领导调处矛盾纠纷,对疑难矛盾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调处解决。在此基础上,倡导、组织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无偿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无偿为部队、农村、社区上法制课。2011年,又成立了律师为职工维权组织,重点解决劳资方面的纠纷。这两个组织的组建,使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效果更加明显。在民生类纠纷、诉求方面,他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方式,通过降低门槛、畅通渠道、扩大援助覆盖面等方法,不断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同时,组建成立了区法律援助志愿团,进一步整合了我区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条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格局,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参与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社会力量。
攻难点: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特殊人群,也是社会管理创新涉及的重点教育帮扶对象。对这部分人,如果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重新违法犯罪,会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在对我区现状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专门组织进行了研讨和探索性交流,并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在充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创新提出并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基地”,与区就业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帮教培训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迈向社会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他们真正送去了光明和温暖。同时,他还不断通过督导、定期排查等方式,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教,逐步完善区局及司法所管理措施,对在管人员逐一登记,确保不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他把其各个环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使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他又督促建立了管理档案,认真推行了一人一档、定期谈话制度,从而有效地杜绝了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好风貌:诠释政协委员新内涵
作为一名司法领域的政协委员,**全身心地投入到为政协委员争光、为**司法添彩的“一岗双责”工作中,严细认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我区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也为新时期政协委员履职注入了新的内涵。
他积极撰写提案,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他按时参加政协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在本机关上下进行传达学习,做到与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同步,与区政协对委员的要求同步;他多次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以及有关专项活动,积极发挥司法领域的“发言权”,为构建幸福和谐新**建真言、献良策;同时,他又积极利用法律援助等司法活动,大力推行“人本司法”,为社会各有关方面,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等提供强力法律支持,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他带头捐款、救灾扶贫、关心困难职工……在社会上下展示了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2011年5月30日,区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这是司法局多年来取得的ysyk个全国性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区司法局还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先进集体”、“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其本人也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并记三等功一次。
(编辑: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