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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民警先进事迹简介
XXX,男,1976年生,专科学历,现任业务股指导员。XXX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政治坚定,积极要求进步,时刻以优秀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警以来高锦鹏不断学习钻研业务知识,2000年获取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科学历,2008年获取自学考试南大法律专业专科学历,2009年考取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现本科在读。
XXX参加工作后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成绩显著。2001年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任命为交巡警三中队副中队长,2003年调任业务股副股长,专业从事事故处理工作,几年来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休息时间,每一起事故现场总能看见他忙碌的身影,每一个休息日总能看见他在办公室翻阅案卷和法规,同事们都开玩笑的说他是“工作狂”。所有现行的大案,要案,难案,都少不了他的参与,在一些复杂的逃逸案件中同事们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时候,他总能提出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新思路,他参加了2008年全县发生的十四起死亡逃逸案件的侦破,每一起案件都倾注了他和其他专案组成员的大量心血,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四起案件成功破获十二起,狠狠的打击了逃逸者的嚣张气焰,造成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因此我大队2008年的事故处理工作收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赞扬。2009年他带领的专案组连续破获多起重大逃逸案件,其中包括社会影响恶劣的“11.12”主城区新文化家园门前的死亡逃逸案件,“10.18”沂河南堤死亡逃逸案件。
2007年他当时的搭档意外受伤,请假一个月,在原本缺少人手的情况下,他一个人担负起全组的工作任务,一个月时间内,全县的30%的交通事故都是他一人全程处理,在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他没有退缩,没有抱怨,默默地高质量,高效率地承担下来……同事们都感到十分的惊讶,其实这一个月以来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家里所有的事务没有一点时间处理,那时他的儿子幼小,头疼脑热的全靠家属一人,每晚当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难免被家属抱怨几句,他总愧疚的说:过了这个月就好了,以后一定补偿。高锦鹏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以来一直强调高效率、高能力。他的确也是这样实践的,他接手处理的案件总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办结而且事故各方当事人都感到非常满意,2003年以来,他接手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大小有几千起,其中死亡案件240余起,不少都是无力赔偿的头疼案件,这么多的案件中没有出现一例因为处置不力导致的上访、投诉,没有一起认定被上级机关撤销或变更。在他的橱柜里收藏着很多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这些锦旗都记载着当事人对他的感激之情。有人送锦旗,也有人送钱,送物,每当有的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送钱,送物,他都会当场谢绝,有的当场无法退还的,他有一套灵活的处理方法,伤者方送的就找机会交到医院伤者的医疗账户上,肇事方送的就存入单位的事故预交款账户,他自己戏称这是“人性化拒贿”。这么多年以来,他拒贿折合人民币近五万元,正因为他有灵活的拒贿方法所以他总能和每一起事故的当事人都保持着融洽的关系,为日后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08年以来在XXX担任单位法制员期间,单位办案质量迅速提升,09年所在单位办理一般程序处理案件265起,114起死亡交通事故,其中48起刑事案件没有一起案件因为处置不到位或审核把关不严受到群众有效投诉。所在单位整体工作受到县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市局,支队领导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到业务股参观交流,省内数十家兄弟单位先后到业务股考察学习,在非常繁忙的接待工作和业务工作面前他能做的就是加班,加班,还是加班。09年3月份XXX体检时诊断出左输尿管内有一个直径为1.5厘米的结石,医生建议住院手术治疗,可是他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碎石、运动,直至六月份结石排除,期间承受了多少的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由于他的勤奋的工作态度和显著的工作成绩,每年都受到县局和大队的表彰,2004年“安全法”实施以后他一直钻研事故与保险的关系,并于2005年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践及家同时股伤残鉴定标准与赔偿》一书上发表了名为《到底应该由谁为交通事故损失买单》的文章。2006年省厅开展的“大练兵”活动中被大队选送到支队参加全市交巡警系统的“五项全能”的比武竞赛,七十多名选手都是各单位推荐的精英,竞争相当的激烈,最终不负众望一举获得全市第七名的优异成绩,当年被市局评为“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和“执法标兵”荣誉称号。2007年因为调解工作成绩显著被省厅、省高院、省总工会、省农林厅联合授予“诉调对接先进个人”称号。
在大量的荣誉面前他没有沾沾自喜,依然刻苦的学习,勤奋的工作,用他的话讲就是:过去成绩对于现在来讲就是压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