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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关于做好档案工作“双随机”抽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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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关于做好档案工作“双随机”抽查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档〔2016〕43号)文件精神,区档案局将每年随机抽调档案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区域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贯彻执行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各单位是否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三)各单位依法管理档案情况;
(四)各单位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的行为或情形。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集中检查,每年开展1次全区范围内的专项检查活动;
(二)每年从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20%的单位;
(三)根据安全隐患大、档案工作较为薄弱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区档案局对监督检查对象实施日常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前向被检查单位提前送达检查通知书,检查时由2名以上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证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现场反馈。被检查单位应指定有关人员配合档案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问询。
(二)根据“一检查一通报”要求,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工作的检查情况应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通报并给被检查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 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立案查处,按《档案管 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移交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处理。
xx区档案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