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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知
整理 9
2017年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知
各党支部:
“五一”端午节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按照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工信委党组的有关要求,学院纪委向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重申:
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从严治党责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职工,做到令行禁止。学院纪委将开展明察暗访,发动师生监督举报,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袒护包庇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党支部纪检委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格追究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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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