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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自查通知
教育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自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市、区委决定从4月下旬至6月底,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省、市、区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根据区委转发市《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督查行动的自查通知》的要求,现就xx区教育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都要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围绕重点、热点、难点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好自查活动。
二、自查自纠重点
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区教育局制定的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要求,重点围绕以下11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一)因公出国(境)方面。是否存在出国(境)考察、学习事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效果不突出现象;是否存在境外安排非公务活动时间较长现象;是否存在境外擅自改变行程现象;是否存在由单位或由同团的企业等承担非公务活动费用问题。
(二)公款旅游方面。是否存在借公务活动外出,沿景区、景点设计外出行程,拉长外出期间非公务活动时间的现象;是否存在外出期间由单位或企业等承担非公务活动费用问题。
(三)私设“小金库”方面。是否存在单位预算之外,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户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用资金现象,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借用别人账户、个人保存大额现金等问题。
(四)规范发放津补贴方面。是否存在以评比表彰、项目评审、课题研究等名义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
(五)违规吃喝方面。是否存在到私人会所、楼宇餐厅等非公共接待场所吃喝请客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在单位食堂吃请现象;是否存在将吃喝费用转嫁到本单位或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销、“不吃公款吃老板”等现象。
(六)单位内部食堂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及超标准装修、装饰等问题;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转嫁接待费用等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存储高档烟酒、公款购买高档食材现象;是否存在利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问题。
(七)办公用房使用方面。是否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情况;是否存在“个人专用会议室、专用会客厅”情况;是否存在“一间办公室摆放几套办公桌椅,实际由一人使用”现象。
(八)婚丧嫁娶方面。是否存在事前不申报、事后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操办时间、规模、人数情况;是否存在采取“分头办、分批办”形式,扩大宴请范围,借机收受礼金问题。
(九)收送礼品方面。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用公款走访、送节礼,收送电子红包等问题。
(十)教育收费方面。是否存在幼儿园、中小学收取“赞助费”“择校费”问题;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收费办班问题。
(十一)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的“四风”问题。
三、及时反馈自查自纠报告
各单位要按照自查自纠重点的11个方面,重点是第十方面“教育收费方面”问题,要具体写清楚本单位教育收费情况,认真自查,并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自查自纠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照有关规定和自查自纠重点内容,逐条回答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如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等。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列出自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分析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措施。四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
在此专项督查行动自查期间,省委督查室将设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举报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搜集问题线索;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定向暗访、驻点检查等形式,适时开展精准督查。同时,市委督查室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抽查核实有关情况。
请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撰写好自查自纠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1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版至教育局纪检监察室317室,同时务必报送电子版(不涉密的可发送至邮箱xx)。
xx区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