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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7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
民政局2017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x民事〔2017〕x号)和《xx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x民事〔2017〕x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清明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宣传引导,主动营造舆论氛围
各街道(乡镇)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有力时机,以提倡厚养薄葬为核心,深化绿色生态殡葬的科学理念,大力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和惠民便民措施,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发挥好殡葬系统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殡葬改革。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平台传递和宣传殡改新风,增加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二、健全巡查机制,加强殡改整治力度
各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的私坟“禁新”工作,做好专门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巡查力度。针对前期“四边”区域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人员予以整改到位。继续深化私坟“改旧”整治工作,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对于整治不到位、出现新问题的区域,彻底予以整改,遏制青山白化回潮现象。同时,要切实加强管理殡仪活动“八不准”规定,加大执行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
三、推行文明祭扫,深化绿色生态殡葬
各街道(乡镇)要重视并积极引导清明节祭扫工作。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的民俗习惯,突出文明祭扫主题,积极推行鲜花祭扫文明方式,组织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祀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归远、厚养薄葬等优秀殡葬文化传统,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逐步改变群众落后的殡葬思想观念,让文明祭扫成为时代新风尚。
四、落实工作责任,力保清明祭扫安全
各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殡葬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将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殡葬安全防范检查。积极配合森林防火、消防等部门,加大对群众祭扫用火的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完善祭扫服务场所安全巡查、人员车辆疏导、应急医疗保障等工作措施,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保障节日期间祭扫秩序良好,应急反应迅速,处置措施得当。确保节假安全和群众祭祀活动的顺利进行。
xx市xx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
xx市xx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