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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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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

今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31日

二、活动主题

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来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转作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我先行”活动

组织动员公职人员、党员志愿者率先垂范,立足岗位、走进基层社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便民服务、环境保护、技能培训等“转作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我先行”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内化为机关党团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县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县医院、县职中等省级文明单位要率先行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图像、文字等痕迹资料的收集。

(二)组织开展“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

县教育局要把“学雷锋主题团队日”作为2017年春季学期全县中小学开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安排。各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围绕学雷锋主题,结合“日行一善”、“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等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升国旗仪式、演讲比赛、学习讨论、读书征文、诗歌朗诵、参观寻访、故事讲述、文艺演出、主题队会、网上互动等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学生了解雷锋精神,增强学习雷锋的自觉性。活动结束后由教育局统一总结提炼活动开展的情况,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县文明办。

(三)开展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大力推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精神文明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开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采取巡展、编印小册子、制作宣传画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垃圾分类、低碳健康的生活知识,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大力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清除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优美宜人的城乡生活环境。

(四)积极开展帮扶困难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养老院等公益机构,组织志愿者通过“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等方式,切实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孤儿、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聋哑学生和盲童等困难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亲情沟通、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文体娱乐等志愿服务。

(五)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共产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及文明城市创建网格任务,组织志愿者尤其是有专长的志愿者了解社区需求,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家电维修、美容美发、法律咨询、安全教育、环保宣传、社区文艺展演、结对帮扶社区弱势群体等社区志愿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修身立德育,投身社会建设管理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合各方资源,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二)积极营造氛围。县电视台要开设“弘扬雷锋精神 开展志愿服务”专题专栏,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和志愿精神,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注重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发动机关党团员、社区志愿者、行业志愿者、大中小学生、社会志愿者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确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务求活动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作为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形式,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活动项目,促进学雷锋活动长期持续开展,形成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要突出重点、区分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学雷锋活动与其他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5日前报县文明办(电话:xx)。


文明办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