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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员会2016-2017年度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知
整理 镇委员会2016-2017年度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门单位党组织、两新组织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6—2017年度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2月底,完成全镇党组织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以村(社区)和各部门单位、两新组织为主体,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对于党员人数较多暂不具备组织集中培训条件的,可采取统一部署,分支部培训的方式进行,镇党委将组织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
二、主要内容
全镇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及基层党建责任制,根据党员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能力素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一)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县党支部书记培训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学习《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党员教育读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省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书记带头讲党课,党组织书记至少为党员讲一堂以上党课,联点领导干部分别到联系的党组织给党员讲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讲党课的主体职责。要组织引导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从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各总支在镇党委指导下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村果木种植、特色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农村电子商务、劳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农村党员掌握实用技能,不断提升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二)积极推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冬春训期间,要把开展党员冬春训与深化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向群众宣讲村民自治、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森林保护、环境整治、维护稳定等与农村农民农业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以及精准扶贫、农村低保、惠农补贴、农村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惠农政策。特别是要组织和引导农村党员开展“2+X”设岗定责,参与扶贫帮困、村容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活动,引导农村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强化宗旨意识。
(三)认真扎实抓好民主评议
1、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促进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组织党员深化学习教育,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召开好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镇党委审核把关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2月中旬前完成。
2、针对不同类型党员深化评议内容。民主评议要与党员当年度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相结合。各党组织可结合年度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类型党员深化民主评议内容,镇机关支部党员,还要对其在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村、社区党员,还要根据记实积分情况开展评议;“两新组织”的党员,还要对其服务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开展评议;离退休人员党员,还要根据其支持本地本单位工作等情况开展评议;党总支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
3、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按党员自查、支委会初评、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支委会评定、镇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中,支部党员大会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以分网格支部进行,党总支委员要分工参加指导各网格支部会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结合纪实积分考核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x%;有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凡满意票低于x%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票高于x%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积极稳妥开展组织处置
各党组织要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分类记实积分管理结果为主要依据,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1、客观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和当年度纪实积分考核结果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结合平时以及排查中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不合格情形,深入调查核实,客观准确认定。
2、确保处置程序严格执行到位。镇党委对经过调查核实后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将严格按照《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4〕x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即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镇党委预审、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镇党委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包括自行脱党)处置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3、注重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要强化教育帮扶,总支书记要与其谈心谈话,由党支部针对每名限期改正党员的实际情况指导其制定限期改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门单位党组织、两新组织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6—2017年度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2月底,完成全镇党组织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以村(社区)和各部门单位、两新组织为主体,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对于党员人数较多暂不具备组织集中培训条件的,可采取统一部署,分支部培训的方式进行,镇党委将组织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
二、主要内容
全镇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及基层党建责任制,根据党员队伍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能力素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一)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县党支部书记培训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学习《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党员教育读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省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坚持书记带头讲党课,党组织书记至少为党员讲一堂以上党课,联点领导干部分别到联系的党组织给党员讲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讲党课的主体职责。要组织引导党员以“四讲四有”为标尺,从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各总支在镇党委指导下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村果木种植、特色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农村电子商务、劳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农村党员掌握实用技能,不断提升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二)积极推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冬春训期间,要把开展党员冬春训与深化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向群众宣讲村民自治、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森林保护、环境整治、维护稳定等与农村农民农业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以及精准扶贫、农村低保、惠农补贴、农村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惠农政策。特别是要组织和引导农村党员开展“2+X”设岗定责,参与扶贫帮困、村容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活动,引导农村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强化宗旨意识。
(三)认真扎实抓好民主评议
1、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促进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组织党员深化学习教育,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召开好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镇党委审核把关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2月中旬前完成。
2、针对不同类型党员深化评议内容。民主评议要与党员当年度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相结合。各党组织可结合年度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类型党员深化民主评议内容,镇机关支部党员,还要对其在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村、社区党员,还要根据记实积分情况开展评议;“两新组织”的党员,还要对其服务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开展评议;离退休人员党员,还要根据其支持本地本单位工作等情况开展评议;党总支书记,还要围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评议。
3、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按党员自查、支委会初评、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支委会评定、镇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中,支部党员大会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以分网格支部进行,党总支委员要分工参加指导各网格支部会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结合纪实积分考核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x%;有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凡满意票低于x%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票高于x%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
(四)积极稳妥开展组织处置
各党组织要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分类记实积分管理结果为主要依据,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1、客观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和当年度纪实积分考核结果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结合平时以及排查中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不合格情形,深入调查核实,客观准确认定。
2、确保处置程序严格执行到位。镇党委对经过调查核实后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将严格按照《中共宁乡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4〕x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即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镇党委预审、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镇党委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包括自行脱党)处置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3、注重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要强化教育帮扶,总支书记要与其谈心谈话,由党支部针对每名限期改正党员的实际情况指导其制定限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