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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
学院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
学院各部门:
每逢佳节来临之际,往往也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一些收送节礼、公款吃喝的行为,往往披着节日“外衣”,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同时,也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省纪委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元旦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元旦前后,省纪委将抽调郑州市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暗访、查阅发票、核对公车信息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范围为郑州市区内隐蔽餐饮场所、高档餐饮场所、娱乐场所。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隐秘聚会、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午间饮酒、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行为。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及省纪委工作方案,按照院党委程智韬书记的要求,院纪委书记刘存龙同志主持召开院纪委全体委员会义,认真学习上级规定精神,研究部署我院“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教职工,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尤其是在我院创建区级文明单位的关键时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我院在落实《通知》精神及省纪委工作方案要求方面不出任何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1、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并引导、教育本支部党员、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执行《通知》精神和省纪委工作方案的要求。
2、“双节”期间,正常的公务接待,原则上要有公务函,统一归口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按规定标准执行。
3、按照上级及学院有关规定,严禁中午饮酒。
4、除正常的礼尚往来外,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收送礼品、礼金、有价卡卷等。
5、不允许以任何名义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6、“双节”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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