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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工作通知
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工作通知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要求,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七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担责尽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 “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重要衡量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对元旦、春节期间的作风建设及早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纠正“四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又要认真负起领导责任,对本县区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节礼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变相搞各种宴请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执行不打折、不走样、不变通,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运用 “四种形态”,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紧盯“四风”问题,聚焦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查处公款吃喝、旅游、购置购物卡,党员干部收送节礼,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县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及其他监督方式,鼓励群众通过xx纪检监察网开通的“元旦春节‘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直通车”,监督举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并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
举报网站、电话及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