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党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知
- ·下一篇文章: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榜样》专题节目通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会议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市的安全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多发频发,截止目前,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超出2015年全年死亡人数,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十八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安全生产再次进入敏感时期,安全监管压力剧增,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
二、加强监管,消除隐患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深摸细排,狠打严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县(市、区)安委办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按时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全市的安全与稳定。
三、严格执法,严打重罚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监察活动。要突出本地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区域和行业(领域),严格执法,全面打击和整治。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防“死灰复燃”,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不发生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值守,做好应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应急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各类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认真落实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附件:通知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