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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元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13:22

整 理 6

加强中元节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将至,为倡导城乡居民文明祭祀,规范祭祀行为,确保中元节祭祖期间我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
1、中元节前,各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祭祀宣传,大力提倡和推广“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积极营造“破祭祀陈规陋习,树祭祀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
2、各镇(街道)要在镇区远离居民区的背街空坪隙地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严禁在镇区考核范围内的主干公路沿线、镇区主干道和人行道上焚烧祭祀用品。
3、中元节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镇区和主要公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力度,在农历七月十五日当天必须将定点焚烧的灰渣及残留物全面清理干净。
二、强化督查
中元节期间,各镇(街道)要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巡查,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祭祀行为要及时规劝和制止;县城乡同治办在农历七月十五日下午,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中元节环境卫生秩序进行专项督查。
三、严格考核
中元节卫生秩序专项督查纳入三季度镇(街道)城乡同治中心工作考核,占季度考核总分5分。专项督查时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发现镇区考核范围内有成堆生活垃圾的,扣3分/处;在镇区主干道路面、人行道及主干公路混凝土路面上焚烧祭祀用品的,扣2分/处;沥青路面(含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已铺沥青路面的小街小巷)焚烧祭祀用品的,扣3分/处;如因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等引发森林火灾的,扣30分/处。
                             xx城乡同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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