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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四风典型案例通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48:06

违反四风典型案例通报
 
近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全省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沈阳市东陵区桃仙街道莫子山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桂荣,2010年7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浑南新城全运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中,为他人违规办理户口迁入、违规签订补偿协议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0余万元;贪污国家补偿款59万元;行贿8.6万元。王桂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大连庄河市打拉腰村党总支原书记、原主任王仁财,2007年至201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私营企业主串通,虚构事实,共同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9000余万元;挪用集体资金790余万元,同时犯有故意伤害等罪。王仁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3.本溪市平山区千金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张喜年,2011年至2012年,伙同该街道原主任马忠仁,私自截留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单位支出,造成国家损失114余万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张喜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忠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锦州北镇市广宁街道马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海长明,2006年至2013年,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国家补贴款256014元,其中215894元用于村务支出,40120元已上缴国库;擅自决定将自来水工程用工款54000元不入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扣留村民种子补贴款30030元用于村务支出。海长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辽阳市辽阳县财政局原副局长郝景新,2010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承揽工程、套取国家惠农资金等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7万元,造成国家惠农资金损失400余万元。郝景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
    6.xx市xx县平顶堡镇下屯村报账员李杰,2008年至2014年,以该村已去世村民名义冒领五保金、养老金,合计25,617元。李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x县平顶堡镇民政办主任曹永昊因没有及时核查领取五保金、养老金人员身份,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朝阳市朝阳县胜利乡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刘兆富,2010年4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养殖户,伙同他人共同套取国家救灾饲草补贴款33,000元。刘兆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8.葫芦岛兴城市红崖子乡古城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周岐雨,2012年5月,借他人名义虚报冒领高速公路占地款33,040元;2012年7月,虚开收款收据报销40,000元,供其个人使用;2012年11月,将该村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转到其个人账户,并将其中70,000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周岐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比以往有明显好转,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以上通报的8起案件十分典型,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失职渎职等问题;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有的是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巨贪等违纪违法问题。这些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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