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检查的通知
关于卫生检查的通知
各处室、大院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办公秩序,保持整洁、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树立严谨、协调的精神风貌,展现林业良好形象,根据xx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乐东、见行动”卫生检查活动的通知》(琼林办〔2015〕187号)的要求,厅办公室决定于x月xx日上午(周五),在机关大院内开展卫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机关各处室、大院内直属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1x年x月xx日(周五)上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办公室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包括每间办公室、卫生间、资料室、会议室、档案室、物质仓库的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检查方法
1.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厅机关办公大楼、绿洲楼和培训楼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标准对每间办公室卫生状况进行打分,并取每间办公室成绩的平均值,推算出各处室卫生综合成绩,对各单位(处室)及每间办公室成绩进行排列公示。
2. 采取满分为 100 分评分标准,95 分以上为优秀,85—94 分为良好,70—84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 检查组成人员 第一检查小组:森林公安局、监测中心、种苗站,负责对厅机关办公大楼进行检查,由森林公安局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小组组长。
第二检查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林区林场处,负责对绿洲楼进行检查,由办公室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小组组长。
第三检查小组:纪检监察处、计资处、野保局,负责对培训楼进行检查,由纪检处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小组组长。
六、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处室)要尽快确定参加检查的具体人员,于x月xx日报厅办公室慕立忠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请检查人员于x月xx日上午8:30到厅党组会议室进行卫生检查讲解培训,讲解后即刻进行检查。
2.各单位(处室)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本单位(处室)要检查的各室都能打开,不得以人员出差(开会)等事由,规避卫生检查,否则,即以零分计算。
3.办公室、纪检监察处、森林公安局负责将各小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报厅办公室。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