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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打非治违通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50:13

紫金城公园小区(7#、8#),建设单位为昌江摩根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喻新华;施工单位为xx冠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黎兴广;监理单位为xx布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薛红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工地会议签到表上无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签字痕迹问询笔录表明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情况不熟悉,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处理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2600元,对项目经理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在xx承建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3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项目十二:定安吉粮康城2-G栋,建设单位为xx乾坤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韩继勇;施工单位为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项目经理王洵;监理单位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为任欣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到现场履行管理职责,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工程进度款及材料款均以个人名义转账付款且未能合理解释。
    处理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74548元,对项目经理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在xx承建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3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项目十三:琼中阳光紫荆花园一期,建设单位为琼中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邓百春;施工单位为湖南省强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光石;监理单位为xx卓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为王建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到现场履行管理职责,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商混、塔吊的采购租赁款以个人名义转账付款且未能合理解释。
    处理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84050元,对项目经理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在xx承建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3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项目十四:文昌佳达大酒店,建设单位为文昌佳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符栋梁;施工单位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叶身延;监理单位为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为龙源兴。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工地会议签到表上均无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签字痕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到现场履行管理职责,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材料采购付款由个人组织实施并付款且未能合理解释。
    处理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15000元,对项目经理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在xx承建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3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项目十五:五指山xx省第二人民医院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为xx省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负责人吴淑雄;施工单位为江西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珑珑;监理单位为海口黎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庄人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工地会议签到表上均无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签字痕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到现场履行管理职责,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处理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62510元,对项目经理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在xx承建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3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项目十六:陵水县职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建设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总工会,项目负责人杨忠养;施工单位为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陶戈强;监理单位为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卢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到现场履行管理职责,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项目现场实际管理人员非本单位员工。
    处理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13134元,对项目经理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在xx承建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3个月,约谈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三、其他表彰和处理措施
    (一)对在受检过程中人员到岗率高,项目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质量安全较好、积极配合检查、材料提供齐全的xx龙栖湾温泉一线海景公寓15、17、20、27、28#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予以全省通报表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记良好行为记录(详见附表1)。
    (二)对项目部、监理部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低、未履行管理职责的28个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等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公司法人和项目部、监理部全体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到,诫勉约谈。(详见附表3、附表4)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积极落实整改建议。项目参建各方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按规定日期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落实到位。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受检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强化监督频率,督促整改,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厅。我厅将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能,严格按照省厅“八打八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对项目参建各方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将对各市县“八打八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不按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予跟踪督查或零处理(处罚)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管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并认真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方案的有效执行工作。加强对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施工作业时的巡视检查和旁站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增加质量安全投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01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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