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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的通知
关于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沐抚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沐抚办事处,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州纪委《关于印发<xx州执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xx州纪文【2010】18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市纪委将对执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单位将已张贴标识的公车拍照后,于201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发送至市纪委党风室。照片正下方要注明单位名称,照片中要清晰显示车牌号及公务车标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二级单位执行公务车标识制度的情况,由所属一级单位负责检查。检查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
二、对逾期尚未发送公务车图片的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不按规定张贴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撕毁标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经批评教育仍不纠正或再次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驾驶员下车待岗,并通报批评。
四、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和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驾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厉查处。
五、对违反规定私用公车参与个人活动或外借他人私用,一经发现并查实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