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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53:31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住宅小区是在每一个城市都会存在的,因为这是居民居住的地方,人口密集度极大。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两篇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一
各区、县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和我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年度检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要组织在管物业管理商品房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小区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三)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四)每年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
    (五)楼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二、检查的方式
    (一)各物业管理小区开展自查。各小区项目经理要根据所管项目实际,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工程技术和相关人员,逐项开展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真查真改,落实到位。
    (二)物业服务企业组织联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同志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每一个在管小区检查项目自查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自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责成专人督促落实。
    (三)区县房管局抽查。各区县房管局要根据辖区各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际,重点对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易发生火灾部位和消防工作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推动各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关系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区县房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检查、联查和抽查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整改到位。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2次所管小区消防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问题,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改到位,确保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每年至少组织1次员工消防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善消防工作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把火灾隐患消除在日常工作中。同时要注重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居民增强消防意识,自我防范意识,时刻消除火灾隐患。

201x年x月x日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二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5月2日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的部署和我局《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小区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沪房管物〔2014〕76号)的要求,现就5月16日前在全市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宣传力度
    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居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利用小区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二、加强对群租、违法搭建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力度
    针对住宅小区中存在的群租、违法搭建、居改非、违法占用公共部位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管理人员要积极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加大巡查发现力度,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消防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三、加强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行为的排查整治
    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管理人员要积极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集中开展清理楼道堆物行动,及时消除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消防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消防应急生命通道的畅通。
    四、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及小区经理要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产权人、业主),提出维修、改造、更新建议。要落实消防违法行为发现报告制度,发现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完整保存各类工作资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有资格的人员值班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
    区县房管部门、房管办事处要结合住宅物业服务“四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检查督导台帐,留下工作痕迹,同时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通过962121平台上报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我局将组织力量赴区县房管部门和住宅小区,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本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导检查。
    五、加大房屋消防安全使用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
    针对住宅小区中存在的群租、违法搭建、居改非、违法占用公共部位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手段,主动对接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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