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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通知
系统升级通知
各纳税企业:
为适应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确保一般纳税人顺利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xx省国家税务局决定本月升级纳税人端税务信息采集系统的修订版本,版本号为V2.3.7。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级说明
本次软件修订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的逻辑校验关系进行了调整,其中第13至21栏逻辑关系修改为:第13栏数据应大于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数据之和。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纳税人填写时,第13栏数据应根据系统自动计算出的第14栏至第21栏数据之和与依据《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单》转出进项税额的合计数进行修改。
二、升级要求
各纳税企业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纳税人端税务信息采集系统的升级工作,并自11月1日起使用升级后的新版采集系统填写报送纳税申报信息。
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通知并督促所属相关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升级和使用新版采集系统。
三、升级软件方法
下载软件安装包后,双击执行即可。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