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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应用情况通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55:50

系统应用情况通报

各工商所:
    201x年,各工商所认真应用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管系统,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外资属地监管系统应用效能,不断提升外资企业属地监管工作水平,外资企业属地监管系统文书制作率、送达率及录入率均达100%。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外资属地监管系统共产生172个监管提醒事项,制作各类监管文书172份,文书制作率、送达率、按时录入率均达100%。其中出资类文书19份,注销类文书1份,前置类文书12份,年检类文书124份。其中152份文书得到了履行,履行率为88.37%。部分文书未履行的原因:一是8家企业逾期未到资;二是12家企业逾期未年检(包含8家未到资企业)。
    二、好的方面
    1.各工商所均能按时制作、送达、录入各类监管文书。2013年监管文书生成情况为:大同所120份,城区所9份,策武所22份,新桥所1份,河田所8份,濯田所3户,南山所9份。大同工商所克服辖区广、户数多的难题,在较好地完成了属地监管任务的同时对系统运用情况有总结有反馈。
    2.各工商所均圆满完成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告知书发放和宣传工作。根据省工商局闽工商外企(2013)69号文件有关精神,从3月1日起,我县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告知书》依托外资属地监管系统自动生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工商所在接到任务通知后,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运用系统生成文书,并严格比照其它文书要求制作、送达、录入。201x年,我县应检外资企业为104户(包括市局远程授权的3户),应发放告知书104份,实际发放告知书104份,完成率100%。
    3.各工商所能与县局登记机关保持有效互动。在制作相关监管文书时,各工商所属地监管人员能积极主动查看、核对登记信息。文书送达后,及时向县局登记机关反馈处理结果。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属地监管人员对属地监管工作规范学习不够。《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及《龙岩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工商所送达文书时送达人员应为两人,县工商局也多次强调。但仍有个别工商所在制作文书送达时只有一人现象发生。
    2.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汀县外商投资企业地域分布相对集中,部分工商所辖区仅有2-3户,工作量少易被忽视。部分工商所属地监管人员责任意识不够,未将属地监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导致事务提醒数天未处理。个别工商所属地监管人员变动较频繁,衔接工作较差,责任意识有待增强。
    3.依托外资属地监管平台帮扶企业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各工商所仅限于外资属地监管“看、做、送、录”的业务流程,依托属地监管平台帮扶企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工商所应组织外资属地监管人员熟悉本辖区外商投资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及其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县局机关做好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登记、网上年检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促进本辖区外资企业做强做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严格落实《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及《龙岩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深化属地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规范操作流程。
    2.明确责任,促进属地监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各工商所要建立应用外资属地监管系统的日常化、规范化工作机制,确保本辖区外资企业属地监管“事务有提醒有制作、文书有制作有送达、文书有送达有录入”,确保应用率、制作率、送达率、反馈率、规范率均达100%。
    3.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201x年x月x日以来的监管文书送达书式记录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送达人员是否2人及以上,送达接收人是否为法定文件送达接收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备注栏里是否有标注送达接收人身份,如有疏漏,请及时修正。

201x年x月x日


系统应用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