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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运通知
2015年春运通知
各股(室)、所,检查大队:
2015年春运从x月xx日开始至x月xx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春运办、市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春运工作的有关部署,规范春运票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保障旅客顺利出行,现就加强票务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职责落实
春运期间,客流集中,票务市场供应相对紧张,是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欺诈旅客等违法行为较为多发的时段。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组织执法人员扎实开展辖区内票务市场的规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对辖区内售票点、票务代办点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通过加强巡查频率、局所联动、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票务市场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区域,强化监管执法
要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的监管。各单位要以车站周边、工业区、客运中转点、临时客运上车点、货运企业集中区为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巡查过程中,要检查各车票代售、代订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是否存在不实宣传、夸大承诺、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前来购票的旅客放心消费、明白消费。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捆绑销售、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做到发现一起、规范一起,切实维护票务市场秩序。
三、畅通投诉渠道,做好消费维权
要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体系和全市12315消费者申诉维权站点的作用,对于无照、超范围票务经营、消费欺诈等方面的投诉,要及时出动人员进行调查,妥善化解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在车站、工业区、换乘点等场所张贴消费警示、消费投诉举报电话,积极主动开展消费调解工作,确保购票人按时顺利出行。
四、加强协作配合,发挥监管合力
各单位要按照县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与交通、公安、物价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参与春运市场整治联合行动。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营运、哄抬票价等违法行为,要通过“福建省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抄送有关部门,做到信息互通、措施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对于监管执法、消费维权中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总结、发布消费警示,争取公众关注理解、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发挥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等要及时进行核实、查处。
各单位要加强相关工作信息的反馈,确保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请各单位分别于x月xx日、x月xx日、x月xx日通过OA将工作小结、统计报表(见附件)上报至县局行政执法股。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县局沟通联系。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