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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
我局紧扣“执法监管是第一职责”的工作要求,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采取各项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多发势头,确保了社会安定和谐。现将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工商局部署,按照《2015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积极摸排直销企业以“团队计酬”、“发展人员组成网络”、“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的违规直销案件线索。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期间,涵江区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行动,清理取缔传销窝点3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00多人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起),罚没入库0.2万元;城厢区工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传销案件1起,遣散传销人员7名。
(二)加强协作配合,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标准,牵头组织打击传销考评工作,扎实推动打传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部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协作效能。其中,涵江区工商局于6月18日牵头召开涵江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创建省级“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荔城区工商局牵头召开的荔城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于6月16日在莆田二套“荔城新闻”播出;秀屿区工商局于7月8日在坝津村举办了全市防范传销进村居宣传活动,秀屿区副区长在会上与该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北岸工商分局协调公安、民政建立了协作查处、遣散安置的打传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提高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加大宣传攻势,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抵制传销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厢区工商局于6月16日深入到筱塘社区,进入老年人大学进行现场授课,引用生动的传销实例,与老年人共同学习传销的危害,并引导老年人认清传销,抵制传销;秀屿区工商局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活动为契机,印发“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和“致家长一封信”等5封公开信500份;湄洲岛工商分局于6月18日在妈祖中学门口联合公安等部门积极宣传打击传销知识,共发放打击传销读本50多份;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仙游电视台、中心城区LED展示屏、公告栏上发布打击传销的公益广告,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推行行政指导,直销行业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走访全市8家直销企业,督促各直销及相关企业分支机构对本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计酬奖励制度、信息报备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自查。各相关企业对经营中存在的制度不规范、部分销售人员不合理囤货、夸大宣传、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上报和整改规范。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和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安利、无限极、克缇、玫琳凯等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加盟店铺、自营店就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及营销环节、退换货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个别企业虚假宣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三是强化直销培训、会议、大型活动管理,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督促其规范发展,共备案直销会议20场次。四是推动建立直销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交流,督促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促进规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防范传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自身对传销的概念、危害等认识不清,缺乏底气,不敢靠前宣传、主动指导。
2.各县区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在开展2015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只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没有开展打传规直的具体执法行动,甚至有的单位对本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底数都摸不清。
3.部分县区今年没有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全市现有“无传销社区(村)”182个,其中仙游县14个,荔城区7个,城厢区110个,涵江区2个,秀屿区11个,北岸37个,湄洲岛1个。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站在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
(二)突出整治重点。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继续深化整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要在学生群体中重点宣传网络传销的特点和危害,切实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起全民防范打击传销的意识。
(四)继续推进创建。要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15〕134号)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创建活动,把“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查,迎接年底的综合检查。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