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章:畜牧厅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的函
- ·下一篇文章:学院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通知
做好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做好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本年度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履行党建责任、完成重点任务等情况,考核领导干部在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落实党建责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考核对象
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中层正职)。
三、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书面总结、年度述职、民主测评(评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确定考核等次、意见反馈等步骤进行。
1.书面总结。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形成2017年度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撰写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并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述职”部分应突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建设责任、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内容。
2.年度述职。召开考核工作大会,由直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分别作本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述职述廉以书面形式开展,述职述廉报告于会前两天在学校(单位)内部局域网(PDF样式)或公示栏内进行一定范围的公示。
3.民主测评(评议)和推荐。考核工作大会与会人员根据领导班子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并按要求民主推荐局管后备干部人选。
4.个别谈话。在年度考核期间,对杭州第九中学、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杭州聋人学校、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等6个学校(单位)组织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书记和部分教师,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上述学校(单位)需准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领导班子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不需另外撰写)。
5.确定考核等次。民主测评(评议)的结果,将作为局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学校(单位)根据反馈的民主测评(评议)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委教育工委审定。
6.汇总、分析及反馈。局组织处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有关处室对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形成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材料,提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使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意见建议提交市委教育工委。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将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四、材料报送
1.《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请于考核工作大会当日交考核组。
2.《局管干部在社团和企业兼职情况表》一式一份,请于考核工作大会当日交考核组。
3.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请于本学校(单位)考核工作大会前,通过市教育局OA系统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组织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
五、其他事项
1.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大会时间安排,请与局组织处事先沟通确定。年度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
2.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
3.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市教育局组织处。联系人:李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