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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学院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平安祥和廉洁的“双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
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自觉推动崇廉尚洁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心存戒惧,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防线。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5.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7.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或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9.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1.严禁发生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12.严禁发生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在“双节”期间,学院纪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