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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2017年党建工作检查评比通知
整 理 2 学区2017年党建工作检查评比通知
各学校(含幼儿园):
根据区委和区教育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区各党组织的工作实际情况,xx学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学区各党组织2017年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的单位:
双塔中学(四个支部)、实验小学、西禅小学、xx明德小学、上游小学、宝顶小学、希望小学、海棠小学、昌州小学、城南小学、特教校、实验幼儿园、xx幼儿园、城南中学、迪涛学校、城南东序学校、东城幼儿园、宝顶玥玥幼儿园、联合支部。
二、检查评比内容:
见附件一:《2017年xx学区党建工作检查评分表》
三、资料归档建议:
(一)封面设计体现党组织资料和学校特色,有总目录和卷内目录,文件资料字符大小规范,图片清晰,单位印章、印证资料齐全。
(二) 2017年党建资料大约分为“党务工作”、“党群工作”、“两学一做”三个大类:
1.“党务工作”可设组织机构卷、党组织日常管理卷、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及党费缴纳卷、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卷、党组织“三会一课”卷、支部主题党日卷、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卷、《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卷、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述职材料(工作总结)、评议表卷等;
2.“党群工作”可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卷、开展党群活动卷、学校章程建设卷、党群工作联席制度卷、学生德育工作卷等;
3.“两学一做”可设上级组织相关文件、通知卷,各类学习资料卷,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和学习计划卷,学习材料及党员学习笔记卷,阶段性重要学习内容记录卷,党组织“两学一做”整改台账和党员个人整改清单卷,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态(简报)、学习教育阶段总结卷,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反思、征文等卷。如每卷资料多,可分卷一、卷二…..等;
四、检查评比时间:
2018年1月8日——1月1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检查评比方式:
1.硬件建设和公示栏的内容由学区办党建领导小组检查考核;
2.党务工作、党群工作、“两学一做”资料检查评比由学区办确定时间和地点,各支部带上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展评和互评,以利片区内交流、学习。
六、总结表彰:
1.本次检查评比作为今后向上级部门申报先进党组织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2.学区评出公办学校党组织先进集体4个通报表扬,评出民办学校党组织先进集体2个进行表彰;
3.学区办在各支部推荐一名党建先进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择优表彰先进党建工作人员8名。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学区办党建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各学校(含幼儿园):
根据区委和区教育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区各党组织的工作实际情况,xx学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学区各党组织2017年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的单位:
双塔中学(四个支部)、实验小学、西禅小学、xx明德小学、上游小学、宝顶小学、希望小学、海棠小学、昌州小学、城南小学、特教校、实验幼儿园、xx幼儿园、城南中学、迪涛学校、城南东序学校、东城幼儿园、宝顶玥玥幼儿园、联合支部。
二、检查评比内容:
见附件一:《2017年xx学区党建工作检查评分表》
三、资料归档建议:
(一)封面设计体现党组织资料和学校特色,有总目录和卷内目录,文件资料字符大小规范,图片清晰,单位印章、印证资料齐全。
(二) 2017年党建资料大约分为“党务工作”、“党群工作”、“两学一做”三个大类:
1.“党务工作”可设组织机构卷、党组织日常管理卷、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及党费缴纳卷、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卷、党组织“三会一课”卷、支部主题党日卷、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卷、《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卷、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述职材料(工作总结)、评议表卷等;
2.“党群工作”可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卷、开展党群活动卷、学校章程建设卷、党群工作联席制度卷、学生德育工作卷等;
3.“两学一做”可设上级组织相关文件、通知卷,各类学习资料卷,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和学习计划卷,学习材料及党员学习笔记卷,阶段性重要学习内容记录卷,党组织“两学一做”整改台账和党员个人整改清单卷,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态(简报)、学习教育阶段总结卷,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反思、征文等卷。如每卷资料多,可分卷一、卷二…..等;
四、检查评比时间:
2018年1月8日——1月12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检查评比方式:
1.硬件建设和公示栏的内容由学区办党建领导小组检查考核;
2.党务工作、党群工作、“两学一做”资料检查评比由学区办确定时间和地点,各支部带上所有档案资料,进行展评和互评,以利片区内交流、学习。
六、总结表彰:
1.本次检查评比作为今后向上级部门申报先进党组织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2.学区评出公办学校党组织先进集体4个通报表扬,评出民办学校党组织先进集体2个进行表彰;
3.学区办在各支部推荐一名党建先进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择优表彰先进党建工作人员8名。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学区办党建领导小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