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
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
为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现就针对毕业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2017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管理,实现精准对接。
1、增强导向性,提高岗位质量。就业见习岗位开发与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所掌握技术相匹配,与我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及地方市场需求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要优先选择新增就业效果明显、企业劳动用人管理规范、历史见习人员留用率高、在本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同时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开发就业见习岗位。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见习对接。各县(区)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公布见习单位、见习岗位、见习待遇、留用比例等,鼓励引导未就业的朔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就业见习。通过专场招聘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做好高校毕业生的见习报名申请、人员资格审核,以及与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见习单位提前内部确定见习人员或者“先安排人员见习再补报见习岗位”等现象。对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优先安排其参加就业见习。
二、规范就业见习日常管理监控,确保待遇落实。
1、规范日常管理,做好动态监控。各地要强化对就业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和核查见习人员在岗情况,督促见习单位按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贴、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见习待遇。见习单位要为见习人员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及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工作指导,提升见习人员就业能力,确保见习质量。
2、推动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各地要按季做好见习补贴资料的汇总和审核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落实就业见习补贴。要鼓励见习单位提高见习留用率,对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要根据实际留用人数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奖补资金。对见习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和取得相应技能鉴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三、发挥见习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地要积极选树开展就业见习先进典型,对提供技术性和管理性见习岗位多、见习工作组织管理好、见习人员留用率高的见习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见习岗位开发、扶持政策落实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更多的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引导更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增强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