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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46:15

整 理来源 评选“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通知
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第七次全国少代会、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及团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少先队员的精神面貌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精神品格,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听党的话,跟着党走,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时刻准备着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更好为党和人民事业育人,经共青团仁怀市委、仁怀市教育局、仁怀市少工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员” 和“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培养、发现和表彰为我市少先队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及先进集体,大力宣传我市少先队事业取得的成绩,宣传少先队系统的先进典型,优化我市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无私奉献,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奋发向上、茁壮成长。
二、 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和总辅导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学习传承老一辈少先队工作者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热爱少先队工作,发扬奉献精神,有较高的素质能力。
  3.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
  4.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校外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载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5.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者优先考虑。
     (二)十佳少先队员
    1.年龄在6至14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3.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培养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时刻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中,从小听党的话、跟着党走,努力做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好孩子,做祖国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接班人。
  4.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
  5.近3年内获得过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县级表彰过的优先考虑。
( 三)全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活跃、有特色,在当地影响大,特别在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面成效突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少先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
  (2)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开展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特色鲜明、效果好。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会议,规范举行少先队入队(初中建队)等仪式。
  (4)大中队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质,辅导员经常性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5)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的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利用率高。
  (6)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
  2.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保证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有意思的课内外、校内外活动。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作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5)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各校要在认真遴选的基础上,向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各1名,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中队)候选集体1个。
(二)市少工委将成立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少工委办公室),对各学校所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确定“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正式候选人/集体,并通过相关媒体公示,评选出仁怀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集体”各10名。
    四、评选实施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要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事迹
(二)各校推荐候选人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选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确保质量。每名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经团市委、教育部门、少工委认真考核后,形成文字材料进行申报。
(三)各校务必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候选人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材料)交市评选组委会(材料均不退还,请参评者注意自留底稿),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1份。
(2)候选人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00字以内事迹简介1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事迹材料要采用通讯体裁,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3)候选人需同时提供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一份电子文档,六寸彩色工作照片1张。
(4)候选集体需提供推荐登记表1份,撰写2000字左右的典型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开展少先队活动典型活动照片5张。
联系电话:xx,联系人:刘xx
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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