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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
大学2017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x高厅[2017]x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9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x技司〔2017〕x号)、《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2017年秋季学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于9月12日前完成各类实验室安全自检和隐患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立即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坚决打好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攻坚战”(摘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结合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摘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请各学院在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上述文件(资产处网站均有转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院还要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发布,资产处网站“规章制度—国家法规”栏有转载)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10部委联合发布,资产处网站同一位置有转载),明确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请各学院结合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请在9月12日之前提交下列材料:
1、撰写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有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请同时提交整改方案;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的要求,本单位存在哪些安全隐患、不能达到相关要求的困难点及对策。各学院存在不达标的子项,没有在本报告中反映的,出了相关问题,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在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中《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之实验室管理模块填报、提交电子版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由于该检查表涉及的安全检查子项目很全面,对本单位实验室不涉及到的子项目,请在“不适用”列划“√”;请填报完毕以后,打印出来,由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行政楼306室单雯雪老师负责收取相关资料)。
2、如实填报《三峡大学2017年9月实验室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三峡大学2017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3);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学院还要填报《三峡大学**学院(中心)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表》(附件4)和《三峡大学**学院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汇总表》(附件5),相关附表填报完毕以后,请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加盖本单位公章,在9月12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306室,同时提交相应文件的电子版。
3、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规范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同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存档。
四、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各学院要建立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给通过考试的师生发放《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都要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各实验室要将《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至少保存5年。鼓励各学院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课程。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要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学校协同办公系统中《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服务平台》之实验室管理模块目前已经进入试用阶段,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考试,在试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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