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教师学习和新学年开学工作通知
暑期教师学习和新学年开学工作通知
各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学校和幼儿园,民办学校:
新学年即将开学,现就2017年暑期教师政治学习和新学年开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全县教师政治学习时间统一为8月29—30日,县直学校、幼儿园、初中和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组织学习。
二、学习内容及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青阳县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内容。
三、认真组织新学年开学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新学年招生入学准备工作,确保在籍中小学生都能按时返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依法入学接受教育。
2.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秩序。今年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免疫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园完成证书等材料以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内小学办理一年级报名登记手续。城区小学要按照青阳县政府办《关于调整青阳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调整的通知》(青政办秘〔2017〕90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基〔2017〕112号)规定,通过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向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争取家长、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入学或插班旁听;不得拒收片区内县外或县内民办学校等回流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特长班,不准编排重点班、人情班。
3.今年9月份,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将接受国家复检。因此,从现在起,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要紧紧围绕国家复检工作重点,并结合2015年国家和省级评估验收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检。
4.县四中、县三小要尽快完成校舍改造和建设项目扫尾工程,以及教师配备工作,确保平稳开学。
5.竹阳公办园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要尽快投入施工建设,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明年秋季开园招生。
6.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县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青教基[2012]125号)要求,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禁乱征滥订现象。同时,加强收费管理。开学前,各校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培训工作,通过全员集中培训,把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传递给每个课教师,确保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顺利使用。
8.各高中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强化落实招生规定和学籍管理。继续做好今年高一新生的军事训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今年学生军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军训实施计划,并于9月底将军训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基教科。
9.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①强化学校安全教育,上好新学年开学“安全第一课”;②落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开设工作;③加强对校舍、食堂、电路和其他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④做好新学期学生“接送点”(小餐桌)和接送学生车辆排查登记与监管工作,排查登记表于9月15日前报局基教科。
10.深入开展美好校园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青阳县中小学“文明校园我先行”系列活动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品质提升,不断美化校园环境、学习和生活环境,在全县中小学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全面提高我县青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礼仪素养。
新学年开学后,县教育局将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复检”工作,对全县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