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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扬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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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扬工作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乐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管)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我市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扬内容
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乐山市优秀校长、乐山市优秀班主任、乐山市优秀教师、乐山市教育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一)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长期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二)乐山市优秀校长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中评选产生。
(三)乐山市优秀班主任、乐山市优秀教师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评选产生。
(四)乐山市教育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从市教育局下派的驻村“第一书记”,从教育系统选派的三区支教教师、援彝教师,从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一村一幼”教育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五)2012年以来已获市级以上同类别奖励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成果良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关爱学生,专心从教,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敬重和信赖。
(一)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单位和社会的好评。
(二)乐山市优秀校长:从事学校管理工作5年以上;开拓进取,积极组织和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在校领导班子中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
(三)乐山市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现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教育教学效果好;师德高尚,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在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乐山市优秀教师:教龄10年以上,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治学严谨、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业绩突出,其中乐山市优秀乡村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在县以下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
(五)乐山市教育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认真践行上级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推动了贫困地区的发展。其中:驻村“第一书记”应在扶贫一线工作两年以上,深入调查研究,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三区支教教师、援彝教师应自觉服从受援学校的工作安排,勤奋敬业,教学成效明显,展现了良好的师德师风,示范和引领作用发挥充分; 彝区“一村一幼”教育工作者应从事“一村一幼”工作1年以上,能熟悉和胜任学前教育保教工作,娴熟、规范地安排、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
四、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表扬2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乐山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乐山市优秀校长30名、乐山市优秀班主任40名、乐山市优秀教师80名、乐山市教育脱贫攻坚先进个人30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评选时要向农村学校和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其中乐山市优秀教师应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在农村学校一线工作的教师。
五、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民主择优推荐,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二)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人选是否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和导向性,严格把关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审定。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表扬人员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教师节表扬活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产生后,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再报市教育局审定。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推荐的人选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纪行为发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人选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管)学校填写《乐山市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推荐审批表》和《乐山市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请于6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叶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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