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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11:30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

**等节假日相继来临,林区人员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防火责任。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行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领导包片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要强化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落实专人管理,配备防火器材,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宣传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会议、标语、资料、传单及设立防火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防火宣传,确保宣传到机关单位、到学校企业、到村到户。在做好常规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对中小学生及智障人群等无行为能力人员的教育和管护工作。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要求,深入开展警示宣传和教育,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警预报,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突出重点,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严控火源”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各项工作。要加大对林边、村边、田边等易发生火情地点的巡查密度,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林区等防火重点区域禁止焚烧田埂草、秸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改变传统的上坟祭祀方式,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落实专人进行监护。要严格实行《入山证》、《野外用火审批》等制度,安排专人对林区、火灾易发区实行死看死守,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

四、落实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物资储备、通讯联络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迅速扑灭。在扑火救灾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余火清理和留守责任制度,严防死灰复燃;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管理,做好火情监控工作。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当地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坚决杜绝脱岗和迟报、瞒报、虚报火情等现象。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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