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通知公告0007 → 文章内容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14:54

本 文 由 第一 公 文 网 g o ng w e n . 1 k e j i a n . c o m 收 集 整 理来源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预通知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按照《XX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商学院专科学生也参照此评审办法),为了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 ****
二、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填写要求见附件2),并于10月10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确定上报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5天,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室),汇总表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及打印。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填写要求见附件4),并于10月17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确定上报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5天,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室),汇总表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及打印。
  (三)国家助学金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于10月27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确定上报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5天,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5日前将《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室),汇总表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及打印,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材料由学院保管。
三、材料及填写要求
  1、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了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还须提供1500字的申请材料,以及2013-2014学年度获得相关奖项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由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需要报送教育部评审,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填写的详细要求请参照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填写要求见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四、相关事项
  1、对于2010级学生,须同时获得2013-2014学年校内“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其他年级学生,须获得2013-2014学年校内“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2、由于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紧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相关奖助学金的申请。在评选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注意统筹兼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额分配,优先考虑近期受灾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对经过学校认定的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要实现国家助学金全覆盖。
  3、各学院应加强宣传力度,将有关文件精神告知学生,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4、国家奖助学金各类汇总表的打印途径: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在“待审”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汇总表”,选择“打印报表”或者“导出EXCEL”后打印。
  联系人:谭老师、张老师 39322xx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学生处工作部(处)
                               2014年9月22日本 文 由 第一 公 文 网 g o ng w e n . 1 k e j i a n . c o m 收 集 整 理来源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