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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的中国梦·阳光下成长”歌咏比赛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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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党93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勉励同学们以革命先辈为榜样,激发昂扬斗志,拼搏奋进,追逐梦想,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八年级举办“我的中国梦·阳光下成长”歌咏比赛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4年6月16日和6月23日。
二、比赛地点:操场。
三、参赛对象:八年级所有班级学生。(人人参赛,有特殊情况不参赛者必须提前报教育处审批。)
四、比赛要求:
1、演唱内容:每班须演唱一首班歌作为参赛歌曲。
2、演唱形式:最好为分声部合唱,亦可采用领唱、齐唱、轮唱、朗诵、伴舞等多种形式,鼓励创新,增强演唱效果。
3、参赛班级学生表情自然大方,着装统一、整洁、美观,鼓励突出班级文化特色,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4、每班必须有一名指挥,节拍准确,配合协调。
5、各班务必提前将参赛歌曲、指挥姓名和参赛人数报教育处。
6、各班自备伴奏带(一定不带原唱,光盘、磁带、u盘均可)
7、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8、比赛期间观赛要文明,精神风貌良好,保持会场纪律与卫生,若出现影响比赛秩序和环境的班级取消评奖名次。
五、评分标准:
采用十分制:参赛人数1分(各班每缺席一人,扣0.1分,0.5分封顶);服装队形与歌唱形式1分;精神面貌1分;演唱水平(声音2分、节拍1分、节奏1分、音准1分、演唱与伴奏的配合1分)6分;指挥1分。(具体评比标准另行公布)
六、评比办法:
由强红、三位教师担任评委,按三人平均分得出班级成绩。
七、奖励办法:
分为甲乙两组,一、四班为甲组,二、三班为乙组,各取第一名表彰。两场比赛结束后评出优秀指挥员一名。本文由 第 一 公 文 网 g o n g w e n .1k ej i an . c o m 收 集整 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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