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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14:58

源,组织政法、维稳、信访、民政、社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进驻中心,实行集中办公、集成服务、集约管理,形成集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便民服务、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五、推动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11、完善网格合力划分。根据地理布局、面积大小、人口规模、传统习惯、管理难度等因素,按照规模适度、任务相当、方便群众、无缝覆盖、没有交叉、动态调整的原则,将村和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把人、地、物、事、情、组织全部纳入网格管理,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络体系,把服务管理延伸到户到人。农村社区、已经城镇化和外来人口较多的村,可参照城市社区划分网格。地广人稀、偏远山区的农村,可按照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因地制宜采取精细化服务管理措施。
12、健全网格工作机制。建立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建立镇、村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管理。各村各单位要保障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物质装备,实行网格服务公示制度,将网格平面图和网格员的姓名、照片、职责、联系方式等在网格内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在网格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建立下沉网格事项审批准入制度。职能部门拟向网格增派任务,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审批,并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保证网格有人力、有财力、有能力完成任务。
六、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
13、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综治办各专项组抓好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基层基础建设,综治办各成员单位在加强本系统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加大对整体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
14、深化平安创建。大力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和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场、平安景区、平安交通、和睦家庭及无邪教基层单位等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力争2014年底全镇“平安村”、“平安社区”达到65%以上,“平安单位”达到60%以上;2015年底均达到80%以上。
15、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百姓容易接受的大众化、实用化、常态化形式,搞好主题宣传、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取得实效、先进经验、英模任务等,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夯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社会根基。每年3月为全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月,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策划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宣传高潮。
16、完善奖惩措施。把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并提高其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考评中的分值权重。对进度快、质量高的地方和单位,在评先表彰时优先考虑;对没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的,取消年度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评先资格;对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倒查、追究基层基础建设不力的责任,实行挂牌整治、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各村各单位开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记入相关领导综治实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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