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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师德标兵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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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c o m 收 集 整 理文秘 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乡镇校办,直属各学校:
为推动深化师德建设工作,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而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市教育局、师德建设办公室决定,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二十名XX市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一线教师。近几年已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者,今年参加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者,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学段分配
高中2名,初中7名,小学9名,幼儿园1名,特殊教育1名,共20名。其中:高中教师人选XX一中和综合高中各1名,由学校根据德效考核积分结果直接推荐产生;幼儿园教师人选由托幼办有关要求负责推选;特校教师人选由学校根据德效考核积分结果直接推荐产生;初中、小学教师人选从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中根据复评量化评分产生。
三、推荐评选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近年来积极参与师德建设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进步明显,特色突出,事迹感人,在本乡镇或市属学校绩效考核积分列前五名,受到师生家长广泛赞誉,堪为师德楷模。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发展职业特长,工作业绩突出。
(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各种不正之风。凡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四、推荐评选办法
   (一)初评
    由各校办、市属学校组织实施。各校办、市属学校要成立XX市师德标兵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须依据X教字[2013]109号文件:《XX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教师工作考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奖惩机制的指导意见》内容要求,及各单位制定的《教师师德表现与工作绩效考评奖惩实施方案》,从德效考核量化积分排名位于前五位的一线教师中推荐候选人。每名候选人需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并填写《XX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所有推荐人选均需经过公示无任何异议。
(二)复评
    复评在8月中旬进行,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师德建设办公室将组织评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表彰的XX市师德标兵,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印发文件,颁发证书。并作为下一步评选表彰XX市师德标兵的前提条件。
复评需要报送材料:
  1、候选人所在单位教师德效考核量化积分表复印件。
  2、候选人工作量证明。
  3、个人事迹材料,《禹城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4、候选人近三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优质课、公开课证书原件,获奖教学论文和教育成果,发表的教学论文、论著,课题研究结题证书。
五、复评量化评分标准(共100分)
(一)工作绩效(50分)
所教学科教学成绩位居当年同类学校上游。计分比例为:优秀率占40%,即满分为20分;平均分占30%,即满分为15分;及格率占30%,即满分为1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分值减少2分。
小学、初中教师,以本人所任学科的小学毕业成绩或中考成绩为依据,按所在乡镇(市直小学和初中学校)当年本学科在XX市各小学、初中学校所占的名次计分。
(二)师德表现(50分)
1、工作量(15分)
以每周上12节课为满工作量标准,每少1节课在总分中扣0.5分;每多1节课加0.5分,最多加2分。另外,2013-2014学年度兼职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分别在总分中加3分、2分、1分。
2、职业特长展示(20分)
(1)优质课(8分)
近三年来,在优质课比赛中获奖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省级及以上8分;XX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XX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以上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评选为准,以证书原件为证,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和累计计分。
(2)教学基本功比赛(6分)
近三年来,在教学基本功比赛比赛中获奖的,按以下标准计分:XX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3)公开课(6分)
禹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包括送教下乡等)中执教公开课、观摩课,按以下标准计分:省级6分,XX级4分,XX级2分。
部门、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会议”、“送教下乡”等以上各项均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每项不累计计分。
3、专业发展(15分)
(1)教学论文论著(5分)
近三年来,在教学论文和教育科研成果(包括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案例等)评选中获奖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省级及以上5分,XX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XX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以上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评选为准,以证书原件为证,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和累计计分。
近三年来,发表的教学论文、论著,省级及以上5分,德州级3分,禹城市级2分。
已发表的论文,所发表的报刊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主管的不予计分。以上各项均取一个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
(2)特色创新(10分)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探索形成特色做法、成功经验,被有关部门认可并推广,在一定地域具有影响力。省级10分,德州级8分,禹城市级6分,校级4分。
(四)特殊加分
1、候选人所在单位是XX市级师德建设基地学校者加5分
2、凡年度内作出巨大贡献或有优秀事迹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者,总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20分,取最高分。
六、材料验收:
  请各单位将推荐的XX市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材料于8月22日统一上报至XX市师德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李明,电话:7266XXX。同时将个人事迹材料及《XX市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XX市师德标兵名额分配表
2、XX市师德标兵推荐表
     
二○一四年八月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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