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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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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理公文 关于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区政府同意,区司法局拟招聘26人,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辅助人员。此次招聘的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基层司法助理员身份。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的26名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8名,女性8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热心司法行政工作;
(二)年龄满18周岁,不满30周岁;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或缺陷,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五)具有津南区常住户口;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书写能力;
(七)现在司法局各部门协勤岗位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区司法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实施,监察、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大厅。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如有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及计算机等级证,也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收报名费。
(二)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参加笔试。笔试以试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范围主要涉及文化常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和应用作文等基础科目。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考试合格的全部参加面试。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组成面试小组,重点考察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招动机、普通话情况、体态容貌、外在气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在笔试合格的人选中,将其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合格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0分),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时,现于司法行政机关协勤岗位工作的人员优先。体检人数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确定的体检项目,区司法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按照政审要求,由司法局政治处负责政审。
(六)签订合同。经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且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协议期限。
三、待遇
(一)每人每月工资1310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220元)。试用期1个月。
(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配发工作服装。
除公开报名程序外,笔试、面试等其他各项程序进行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由XX区司法局负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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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同意,区司法局拟招聘26人,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辅助人员。此次招聘的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基层司法助理员身份。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此次招聘的26名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8名,女性8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热心司法行政工作;
(二)年龄满18周岁,不满30周岁;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或缺陷,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五)具有津南区常住户口;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书写能力;
(七)现在司法局各部门协勤岗位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区司法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实施,监察、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区人力社保局大厅。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如有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及计算机等级证,也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收报名费。
(二)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参加笔试。笔试以试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范围主要涉及文化常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和应用作文等基础科目。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时,考试合格的全部参加面试。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组成面试小组,重点考察其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招动机、普通话情况、体态容貌、外在气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在笔试合格的人选中,将其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合格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0分),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时,现于司法行政机关协勤岗位工作的人员优先。体检人数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确定的体检项目,区司法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按照政审要求,由司法局政治处负责政审。
(六)签订合同。经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且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协议期限。
三、待遇
(一)每人每月工资1310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220元)。试用期1个月。
(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配发工作服装。
除公开报名程序外,笔试、面试等其他各项程序进行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由XX区司法局负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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