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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19:38


廉州镇、兴安镇、岗上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以清新整洁、舒适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容貌迎接2014年春节的到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22日开始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迎春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市“序化”整治

(一)治理占道经营。一是加强重点部位和主要街道卫生保洁力度,特别是对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专人盯守,杜绝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流动商贩管理,采取提前介入、流动巡查的办法,坚决遏制流动商贩违章占道经营。三是加强上、下班高峰期违章占道经营治理,确保交通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整洁,交通畅通。四是加强新市场和建鹏综合市场管理,防止市场外溢。

责任单位:城区由城管局负责;新区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新市场由工商局负责;建鹏综合市场由建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工商局监管。

(二)整治占道促销。严格占道促销活动的审批和管理,确属新开业或需户外宣传活动的,可根据管理需要及所处街道、位置等情况适当考虑,但内容仅限气球和拱门,对擅自搭设舞台进行露天表演的要予以制止。

责任单位:城区由城管局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规范便民摊点。早餐车、早餐摊点要在指定地点规范经营,自觉保持现场市容卫生秩序,做到摊撤场清;便民亭按规定范围经营,严禁擅自变更棚亭地址、扩大营业面积和经营范围、亭外经营以及在亭体周边悬挂物品、张贴小广告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城区由城管局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规范占道市场。根据城市道路实际和市民需要,合理划定占道市场,加强秩序和卫生管理。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市和收市,收市后要全面恢复道路交通功能,做到路面平整清洁,车辆行人通行顺畅。

责任单位:城区由城管局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规范车辆管理。划定机动车、非机车停放点,设立停车标志,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停放点;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要自行解决本单位职工、学生车辆停放地点,严禁占用盲道、绿地、消防通道停车;取缔占道修车、洗车、随意停靠等任意侵占交通空间行为的违章现象;严厉查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逆向行驶现象。

责任单位:公安局

二、开展城市“净化”整治

(一)清理卫生死角。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积存垃圾全面摸查,彻底清理,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307国道、出入市口由交通局负责;307国道路边1米外沿线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兴安镇、廉州镇、岗上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火车站辖区内由火车站管理处负责;收费站辖区内由路辉公司负责;城中村由廉州镇负责;居住区由街道办负责;新市场由工商局负责;建鹏综合市场由建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工商局监管;其他占用城市道路的市场由城管局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城市绿地由绿地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

(二)严查乱倒垃圾。宣传发动垃圾乱倾乱倒多发部位周边的单位、居委会和附近居民,加大举报力度和管控范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各类垃圾乱倾乱倒等违章行为的查处。

责任单位:307国道、出入市口由交通局负责;307国道路边1米外沿线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兴安镇、廉州镇、岗上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城区由城管局负责;新区由新区管委会负责;西部城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清扫保洁。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实行全天侯保洁,切实做好市区、307国道、开发区和新区主次干道、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工作,达到路面光、路牙清、便道净。

责任单位:307国道、出入市口由交通局负责;307国道路边1米外沿线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兴安镇、廉州镇、岗上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火车站辖区内由火车站管理处负责;收费站辖区内由路辉公司负责;城中村由廉州镇负责;居住区由街道办负责;新区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居住区、城中村以外的小街巷由城管局负责。

(四)加强工地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在施工工地外运建筑垃圾期间,派专人盯守,确保车辆密闭苫盖,严禁遗撒,污染道路,严禁私拉乱倒;对工地周边加强巡查,对工地裸露余土、扬尘性建筑材料进行软硬覆盖,确保工地出入口整洁卫生。

责任单位:城区由住建局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严查渣土运输扬尘。公安、城管部门要调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运输渣土、石灰、煤炭、矿渣、砂石料等散流体车辆的监管,保障密封运输,严厉查处无苫盖密闭措施、遗撒漏撒等污染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局、公安局

三、开展城市“美化”整治

(一)整治广告牌匾。全面清理陈旧破损、杂乱无序、未经批准的招牌、条幅、广告、灯箱及各类墙体悬挂物,对不符合标准的牌匾进行集中整治,清除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保持建筑外立面清洁。

责任单位:城区由城管局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整修市政设施。对路面坑槽、严重网裂、路面松散等影响正常通行的道路进行集中补修,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对桥梁设施及时进行修缮和清洗;及时更换丢失或损坏的排水井盖,修补井周边破损的“烂眼圈”;检修路灯照明设施,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抢修,确保夜景设施正常运转,避免路灯“失明”现象。

责任单位:城区由城管局负责;新区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公园广场节日装点。公园、广场要充分利用彩旗、气球、宫灯等装饰手段,打造靓丽新颖的景观效果,营造安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责任单位:儿童公园、水上公园、育才公园、长盛园由城管局负责;人民广场由住建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张银侠任组长,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及有关乡镇区为成员的迎新年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聂彦超兼任。各有关部门、镇区要制定详细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市容市貌脏乱差现象进行及时通报。

三是搞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及时与新闻单位沟通联系,采取即时报道、跟踪报道、典型事例报道等多种形式,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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