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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流动党员积极参与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流动党员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工)委:
根据中央、省、市委部署和要求,从今年9月份开始全面启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是乡(镇)、村、社区、中小学校、医院和“两新”组织,共涉及我县7292名党员,其中流动党员500多名。
认真组织流动党员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在活动中“组织不断线、活动不留角、学习不断档、思想不掉队、纪律不放松”,深化流动党员“风筝高飞”牵引工程,进一步探索建立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借鉴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的做法,现就做好流动党员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搞好调查摸底,实现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
利用我县现有的流动党员信息库信息,进一步做好对流动党员的核实摸底工作。要拓宽渠道找党员,采取“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和“普查”与“点查”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掌握流出党员情况,力争使每位流动党员“不漏学”、“不失学”,实现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措施,调动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积极性
(一)致一封组织慰问信函。活动开始时,向流动党员发出一封慰问信,在加强情感交流的基础上告知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安排,鼓励他们积极在当地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鼓励他们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时时处处体现先进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写一份思想汇报,交一篇心得体会,提一条发展建议,争一名双带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他们焕发创业激情,为家乡建设出力,为家乡人民争光。
(二)送一套活动学习资料。通过邮局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每位流动党员送去一套《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方便他们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三)发一张意见征求表格。各参学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设计一个意见征求表,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流动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为家乡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激发他们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建一批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采取电话联系、短信问候、网上咨询等措施,积极搭建流动党员学习实践活动互动平台,缩短外出流动党员与党组织沟通交流的时间和空间距离。1、畅通网络渠道。在“流动党员港湾”和“风筝驿站”博客上增设办事指南、问题解答、学习资料、家乡动态、经验交流、风筝心语等栏目,进一步畅通党员学习、咨询、沟通、交流、互动的渠道。2、实施短信工程。通过移动办公助理,办“科学发展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和要求、科学发展的思路、政策以及学习实践活动的各类动态信息,编辑成相关信息,通过平台定期向流动党员发送,让他们及时掌握学习进展情况,指导他们参加活动。3、开通服务专线。利用全国联网12371电话和祁门县流动党员服务热线4526077,向流动党员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政策咨询、听取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为流动党员参与活动拓宽渠道。
三、加强组织指导,确保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见成效
(一)搞好分类指导。要紧密结合流动党员分布面广、流动性大、工作环境不一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在活动时间上,要贴近流动党员实际,合理安排参学时间。
(二)实行辅导帮学。健全流动党员“一对一”责任联系制度,每个党组织都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实行一对一的帮学,专门负责联系流动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并由学习联系人邮寄《祁门县流动党员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反馈表》,经常与流入单位党组织联系,及时掌握学习情况。
(三)加大组建力度。根据流动党员的就业状况、流动状况、分布数量等情况,加大组织设置力度,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组建驻外党组织。充分利用驻外党组织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要给在外流动党组织提要求、交任务,要求他们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与流动党员保持联系,认真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要促进驻外流动党组织与当地党组织的沟通、交流和衔接,自觉接受当地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参学工作。
(四)建立反馈制度。为切实增强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系统性和实效性,要求流动党员在活动期间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以便党组织全面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流动党员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规定动作”不走样。
(五)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流动党员和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流动党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的成效,营造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宣传,激发广大流动党员自觉亮明身份,发挥作用,树立形象。
四、注重实践特色,切实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双向带动作用
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最终要体现在流动党员的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是否得到强化;党员意识、党性观念是否得到加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本领是否得到提高;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的作用是否得到发挥;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的水平是否得到提升。
(一)深入推进“两帮两促”活动。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流动党员、帮扶务工人员,促进流动党员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亮明身份、发挥作用,促进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帮助流动党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在思想上、发展上、信息上、技术上、生活上全方位地关心帮助他们,为流动党员提供参加党的生活、发挥党员作用、开辟就(创)业渠道、改善就(创)业环境等优质服务,用帮扶的实绩体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要集中对流出党员搞“家访”,定期上门找党员亲属谈心了解情况,切实掌握农村长期外出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